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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华油井管征反补贴税 钢企继续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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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10:42: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11月24日,美国商务部(DOC)作出终裁决定,以中国油井管(OCTG)存在补贴为由,宣称将对相关产品实施10.36%至15.78%的反补贴关税制裁。该案涉及金额约27亿美元,是迄今为止美对华贸易制裁最大的一起案件,也是奥巴马政府上台后,第一起针对中国的“双反(反补贴、反倾销)”案件。

“终裁认定的反补贴关税,比之前的初裁结果要低。现在就看对反倾销的制裁结果。”11月25日,华菱旗下衡阳钢管集团的副总经理徐伟告诉本报记者。
此前9月,美国商务部裁定对中国油井管的临时反补贴税率为10.90%至30.69%。
山东东营胜利高原有限公司原出口部经理、现采购部负责人李伟也向记者表示,企业非常关注接下来对反倾销的判定。“这是关键,如果反倾销税率最终被定在30%以上,那出口美国市场将几乎没有利润可言。”
反补贴调查,除面向企业外,还需政府提供相关数据与材料。反倾销调查,只是对企业展开。25日,专事“双反”案件的一位律师告诉本报记者,企业与媒体都更应关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态度。“因为,在DOC认定倾销与补贴的同时,还需ITC也认定中国的油井管存在对美国这一产业的损害。这是双反成立的两个必须条件。”
这意味着,如果ITC在12月底作出无害裁定,则中国钢企无需付出反倾销税的代价。虽然业内对这一最好的结果并不持乐观态度,但在另一只靴子真正落下前,中方涉案钢企仍将全力进行阻止。
最大贸易制裁
这场申诉,涉及2008年初至2009年第一季度、所有在美海关有出口纪录的200家中国钢企,企业、协会、主管部门都需积极就位。
从10.90%—30.69%,到10.36%—15.78%,对于下调反补贴税率的原因,美国商务部并未详细解释。据记者采访了解,这更多也只是涉及到计算方法和数据使用等技术方面的原因。
在涉案的中国企业中,浙江健力企业有限公司被征收的反补贴税率最高,达15.78%;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低,为10.36%;无锡西姆莱斯石油专用管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被征收的税率分别为14.61%和11.98%。
除上述被DOC抽中、需进行强制应诉的企业可获得差别税率之外,其它中国生产商被征收的反补贴税率都为13.20%。
记者从华菱集团获悉,衡阳钢管也曾希望被抽中以争取差别税率。尽管,其涉案产品的金额高达1.2亿美元,但后来仍因对美出口比例还不够大而未被抽中。
在4月8日美国生产商提出诉讼之后、4月28日DOC正式立案启动调查之前,中国钢结构协会钢管分会召集了14家大型涉案企业负责人商讨对策;同时,企业在自聘或中钢协推荐的律所指导下,于4月22日前填写了ITC初裁答卷,5月19日前又上交了DOC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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