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54|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众为何力挺发脾气的人大代表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
发表于 2009-11-16 15:48: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11月11日上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庆强带领10名人大代表到广州市环保局调研。调研现场,代表邓成明正在发言时遭环保局长丁红打断,这位人大代表不满被插话离开会场。当时该代表欲就汽车尾气问题发问,环保局长在其离场后表示LPG清洁无需再争论。(11月12日《南方日报》)

人大代表和环保局长的“顶牛”,虽然很尴尬,很火药,但是却也很活泼,很生动,很鲜活。大多数人大代表,都是很温和的。在先前,还从没听说哪个人大代表,为了捍卫自己的话语权,而以离席这种极端形式抗议的。所以,民意都很追捧这位愤而离席的人大代表。因为,在大多数公众看来,人大代表就应该是为民说话,应该这么牛的。

从一个更高的层面看来,重要的是,监督与被监督、调研与被调研者的这种碰撞、异议,对于“和而不同”的公共空间的打造,是一件幸事。从某种程度上看,多一些这样的“顶牛”、论战,人大代表的话语权才会更好的得以保障,公众的利益和诉求,才会更好的得以表达,公共利益和公共管理部门也才会形成良性互动,也只有通过这种“顶牛”式的思辨与沟通,才能达成共识,才能促进社会认同,并最终结晶成为国家权力、制度设计和公共政策的合法性来源。

但问题是,在公共空间,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这种“顶牛”事件太少了,很稀罕。这次走火,究其原因的话,只能说,这位人大代表的脾气有点儿坏,这位环保局长的性子有点儿急。坏脾气遭遇了急性子,纯属偶尔的擦出了这一点儿火花。在大多数时候,要么,人大代表保持沉默,或随声附和,而不是为民仗义执言,履行不好自己的职责,浪费了自己手中的话语权。要么,公共管理部门这个耳朵听,那个耳朵冒,人大代表的话语权及其所承载的公共利益诉求,与公共管理部门形成脱节和断裂。于是,日久天长就造成了公众的话语和权益“被代表”,公共管理部门的懒政,伤及公共利益和政府公信。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6#
发表于 2009-11-20 08:31:44 | 只看该作者
不错。值得学习啊,顶一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9-11-19 20:52:43 | 只看该作者
.       .         
          \`-"'"-'/
           } 6 6 {      
          =.  Y  ,=   
        (""-'***`-"")  
         `-/     \-'            
          (  )-(  )==='
           ""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6 15:49:5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这种个性,不能成为共性,或者说不存在这种升华可能,那么人大代表与环保局长的这次“顶牛”,也只能仅仅是限于一次意外,一次走火,一个花絮的范畴上,完全没有必要过度阐释和解读了。一句话,这种“顶牛”还需要来的更多、更猛烈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6 15:49:37 | 只看该作者
但问题是,在我们的人大代表中,像周庆强这样坏脾气的太少了。人大代表的职责履行,人大代表话语权的保障,公民说话的权利,是靠坏脾气,还是靠好制度?是个性决定还是制度决定?答案不言自明。所以,我们应该追问:个人的个性魅力,又如何能升华为公共空间的一个基本品质和属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6 15:49:18 | 只看该作者
作为人大代表,应该珍惜和捍卫自己的话语权,应该将公共空间的各种不同声音和诉求,传达到公共管理部门,从而形成有效的监督和互动。从这一点上说,我们真的需要像周庆强这样有个性的代表,需要他的这种坏脾气。每一个人大代表,其实都应该像周庆强一样,敢于表达出自己的不同看法,敢于用甚至有点极端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话语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6 15:49:04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应该意识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日益开放,在一个成熟的市民社会背景下的公共空间,各种不同声音、不同诉求越来越多。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以是说这些不同声音、不同利益诉求得以表达的一个重要平台和渠道之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7-20 21:34 , Processed in 0.093750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