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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阳县原副县长吴存忠受贿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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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4 15:25: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因涉嫌受贿25万元人民币,温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吴存忠日前被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吴存忠的落马缘于2005年2月到2006年11月,担任平阳县委常委、副县长时,和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两笔权钱交易。
  2005年6月及2006年上半年,吴存忠两次收受了温州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某送上的人民币5万元和10万元。2006年2月,在吴存忠的帮助下,该房开公司位于平阳县的原鳌江水厂地块增加容积率审批事项获得通过。
  2005年期间,平阳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平阳县经济开发区的凌云花苑及昆鳌大道1号地块均有项目在做,但因村民安置等问题一直不能进场施工。该公司董事长王某找到吴存忠请求予以帮忙。
  在吴存忠的帮助下,王某公司的凌云花苑项目于2006年8月份得以进场施工。事后,王某为感谢吴存忠的相助,于2006年12月份(吴调离平阳之后)的一天晚上宴请吴存忠,并于饭后送给吴现金人民币10万元,吴存忠予以收受。

  本报通讯员 瑞咏 本报记者 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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