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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期间运动员可开博客 国际奥委会不反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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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8 08:34: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奥运期间运动员可开博客 国际奥委会不反对检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01:30 新京报

新京报漫画/赵斌 国际奥委会不反对博客检查


  本报讯 (记者吴妮 刘洋)北京AOYUNHUI期间,参加赛事的运动员和官员可以开设个人博客。11日,国际奥委会(IOC)理事会在洛桑召开会议,正式批准了这项决议。前日,国际奥委会一名新闻发言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际奥委会正在讨论相关条款。这是国际奥委会首次批准运动员、官员在赛事期间“开博”。

  前日,本报记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连线国际奥委会一名新闻发言人。她向记者证实了这项决议,并表示博客是一种崭新的沟通方式,国际奥委会对此很感兴趣,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如何更好地在AOYUNHUI期间利用博客。

  这位新闻发言人强调,“国际奥委会正在讨论相关条款,在草案出台之前不太适合多做评价。”虽然《奥林匹克宪章》禁止运动员、官员等没有采访证的奥运参与人员从事报道活动,但国际奥委会认为,博客不属此类活动,并正式批准运动员和官员在北京AOYUNHUI期间开设博客。

  根据国际奥委会的相关规定,AOYUNHUI期间,运动员、教练和运动队官员不得在比赛期间充当“记者或其他传媒人物”的角色。此举意在保障采访AOYUNHUI的新闻媒体的权利。

  运动员和官员的博客是否要接受检查?据此前新华社的报道称,因担心AOYUNHUI期间运动员的博客,可能导致不实谣言在互联网上蔓延和传播,国际奥委会运动员委员会称,不反对对运动员的博客进行详细检查。

  据悉,雅典AOYUNHUI时并没有运动队签约网站、开通博客,当时多是以约专栏的形式发布运动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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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8 08:34:38 | 只看该作者
 网站打响“博客圈人”争夺战

  业内反应

  运动员和官员开设的博客内容检查由谁完成?标准是什么?国际奥委会表示将于明年年初制定完成相关指导手册,并向各国奥委会发放。

  昨天,多家门户网站的博客负责人表示,网站将对博客进行一般检查,建议各运动队具体管理队员博客。同时透露,几家门户网站已打响奥运“博客圈人”争夺战。

  网站对博客内容有监控

  虽然国际奥委会的指导标准还没有出台,但“肯定会遵循现行的‘不反动’、‘不泄密’原则”。新浪网博客负责人表示,运动员所在的运动队,一般都有规定哪些东西不能写。各网站也都会监控博客内容。“从目前看,运动员一般写的都是生活上、训练中的感受,并不存在与媒体报道的冲突。”他认为,奥运期间运动员的博客检查,应该由其运动队管理,网站只能做一般性的约束检查。

  “截至目前,队里没有对博客内容作出规定。”乒乓球国手王皓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也开设了一个博客,当写日记一样,偶尔写点东西。对博客检查一事,王皓表示“当然可以”。

  高价难圈名人开博

  运动员开设博客是否有报酬?对此,新浪网博客负责人称,一些运动员会主动找到网站,合作开设、推广自己的博客;而网站也会在网络上搜索哪些运动员开了博客,并把它们归纳起来开通“运动员博客圈”,两者属于合作关系。

  另一家门户网站的博客负责人则向记者透露,为了抢占奥运资源,几家门户网站都有自己的博客“圈人计划”,对一些关键性人物,甚至不惜重金。以该网站为例,计划在奥运期间,约请运动员、官员提供稿件,“每人10篇稿件,价格从几千到几万元不等。”

  他说,即便高价也难圈到名人,“竞争太激烈了”。一位著名体育节目主持人,刚拒绝了他们“10篇稿10万元”的约请,原因是已与别的网站签订了协议;而另一位体育产业的高管人员则以10篇稿5万元的价格接受了邀请。本报记者 刘洋  

  运动员博客与大众传媒不冲突

  本报讯 (记者刘洋)个人博客与大众传媒有怎样的微妙关系?国际奥委会将要出台的指导方案可能涉及什么内容?昨天下午,传播理论及心理学研究专家张轶楠分析称,国际奥委会的决议维护了运动员的话语权;同时,“指导方案”也将规范运动员在AOYUNHUI特殊身份下的社会责任感。

  奥运期间,参赛运动员、官员的博客,与大众传媒产生权益冲突吗?张轶楠分析表示,由于传播的主体不一样,博客属于“个人话语权的表现”,称作“私权媒体”,与被称作“公权媒体”的大众传媒并不存在冲突。

  张轶楠进一步解释说,信息传播主体的多元化是信息时代的一个标志,而“公权媒体”已不是大众惟一媒体。从主体角度说,不能限制“公权”或“私权”,焦点在于“信息是否可信,受众听谁的”。受众也有大脑、会分析获得的信息是否可信,而不是像枪靶一样应声而倒。

  张轶楠称赞说,国际奥委会允许运动员和官员开博的决议,保证了个体的言论权,同时又满足了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她推测,即将出台的“指导方案”,将会在保证言论基本权利的基础上,规定运动员组织自身所特有的义务。比如:表达哪些内容、怎么表达、用什么表达等方面。作为奥运参赛者,应担负一定社会责任,乱说话会侵犯公众的信息权;同时,为注重社会影响,一味说负面的东西,“让受众觉得乌烟瘴气也不对”。“奥运精神在执行的过程中,也许会有行动偏差,如何表达并传递这种偏差,这便是社会责任感、道德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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