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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海外,但作为中国人,常常惦记国内发生了什么事情,尤其是关心学术界发生了什么事情。现在网络非常方便,一打开电脑,就可以阅读大量的中文网站,了解国内各个方面的信息。可惜的是时间不够,即使《光明日报》,也并不经常光顾。2000年3月29日,偶然打开网络浏览器,发现《光明日报》电子版第一条就是《一位研究生关于高校思想阵地问题的来信》,文章没有署名,没有说明是什么研究生,文章多次提到的“有些学者”、“这位学者”什么的,也一直没有说明到底是什么学者。或许这不是学术探讨,而是意识形态的“政治斗争”吧,但没有激烈到你死我活的地步,因此不必指名道姓,以免把这位学者“一棍子打死”。这或许是有限度的意识形态斗争的规则吧。当然,明白人知道这位学者是谁,并且已经知道这位学者已经被辞退,失去公职,或许只能改行下海,或者出国访问了。虽然惩罚不轻,但批评倒也还“心慈手软”。
但是,同日出版的《中华读书报》的《每周了望》里,却有两篇署名文章,一篇是《实践哲学的悲哀关于张汝伦的,历史与实践>》,署名孙周兴。还有一篇是《批评的悲哀》,署名张汝伦。由于专业不同,虽然笔者对西方哲学曾经有过一些兴趣,但对于纯哲学领域,应该说还是外行,或者干脆点说是阅读少、学习少,思考更少,自然也难以认识这一领域的著名学者了。但我的妻子曾经是西方哲学专业的研究生和博士生,虽然主要关注政治哲学问题,但是对于这一领域的重要学者,还是非常熟悉的。据她说,这两位先生都是中国西方哲学领域的重要人物,两个人各写一篇文章,一个指控对方是“文抄公”,是实践哲学的悲哀,一个做了一些回应,说是学术批评的悲哀,双方颇有火药味,有一些“无限制的”学术批评的意思,应该是中国西方哲学研究领域内颇为引入注目的事件。在我这个外行看来,这件事还将引起中国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界的关注。
该事件之所以引入注目,因为它改变了中国学术评论的“老好人式”的传统规则,根据这种规则,图书评论一般都是一味吹捧,很少在学术上进行批评,即使有批评,也是想方设法的“好批评”。“老好人式”批评不利于学术进步。另外,它之引入注目还在于它很好地区分了学术批评与意识形态斗争,在学术自由的前提下,学术评论可以公开指名道姓,双方完全公开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并且即使得罪人也无所顾忌。
但是,是否破除了“老好人式”的批评,就一定能够建设有利于学术发展的学术批评规则呢?或者说,孙张之间的批评与反批评,就代表了能够促进中国学术发展的新的学术批评典范了呢?我看不见得,因为孙对张的批评还是“揭丑闻”式的批评。“揭丑闻式”的批评的特点是,先把某个学者说成是学富五车、很有学问、很有知名度等等的大学者,然后抓住某件见不得人的事情,感到吃惊、震惊,最后用“够了”得出结论,把该学者“重重摔下”,说是“文抄公”,或者连常识都不懂,违反最起码的准则,连最低道德水准都没有,或者连小学语文水平都够不上,居然还是大学者、名学者,等等。当然,这种批评毕竟还是学术批评,不是意识形态斗争,即使指名道姓,也不至于真的把人一下子摔死。最近若干年学术界发生的著名的学术批评,如针对王铭铭的“孟修斯”以及有关著作的批评,还有对社科院某个课题组的批评,大都是这个模式。
揭丑闻式的批评改变了以往老好人式的批评的格局,可以说是中国学术批评发展的重要一步,也是在学术研究缺乏规范时代重建规范的开始。因此,揭丑闻式的批评功不可没。它有利于清理缺乏规则时代所制造的假学术,从而使大家明白,象牙塔从来不是真空,它也需要规则。这就好像民主政治的发展往往是从揭丑闻竞赛开始那样。但是,仅仅揭丑闻是不够的。中国学术批评的健康发展,还在于在此基础上的进一步的升华。笔者认为,正常的有利于学术发展的学术批评,不应该是“意识形态两条道路的斗争”,不应该是“老好人式的批评”,但也不应该是“揭丑闻式”的批评。就好像民主政治的竞争,不应该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也不是“揭丑闻”竞争一样,学术竞争和批评,也应该是有利于学术发展的竞争和批评。要建设有利于学术发展的正常的学术批评,需要我们使学术批评独立于意识形态斗争,并且放弃传统老好人式的学术批评,在此的基础上,不仅仅要进行“揭丑闻式”的批评,更重要的是开展富有“建设性”的批评;把揭丑闻式的、高高举起,重重摔下的批评,转变为从学术的立意、学术研究的方法、学术资料的把握、对于国内乃至世界学术发展的贡献等各个角度全面的建设性的批评,更好地促进学术的发展。当然,如果在著作和论文正式发表之前,有更多的同行评议,广泛征求意见,在同行内部,建设性地提供改善的建议,并使其成为能够出版的甚至是高质量的学术著作,那么在公开的评论之时,就会有更高层次的评论效应了。因此,建设性的学术批评的制度规则很可能是分级的。
对于学者个人来说,写一部学术著作,不容易,更多的评论和批评,引起更多的学术争议,本身是一件好事,坏的是一本书出版后,根本没有引起任何反响,没有任何评论。但批评,也不能只是恶意的批评,更多是要有善意的批评、建设性的建议。少一些人格攻击、自我表态,会更有利于中国学术的发展。学术毕竟只是学术,学术水平,也并非由一两个人来定高下,学者的人品也未必都要极其清高,稍有不令人满意之处,就需要遭到围攻或嘲笑。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学习的能力,也会犯错误,学习得多一点,错误可能会少一点,但并不意味着学问越好,错误也会越少。学问大的人,犯一些常识性的错误,也并不一定其学问就大打折扣了。中国人讲究学问与人品双修,学术的确需要良心,没有良心,就做不好大学问。但是如果每一个学者都有非常强的良心感,对其他人,不符合自己的良心标准的,就可以怒气冲冲地恶语相向,就未必妥当。因为每一个人都难免出错,一不小心,良心也难免出错。当然,如果经过严格的检验和评估,的确表明某本所谓的学术著作真的是伪书,是一本抄袭之作,那么就不应该仅仅是批评或者丑闻,而是应该采取正式的惩罚措施了。
笔者是外行,难以就这一事件的争论细节说上一二,但作为关心学术发展制度基础的学者,很难控制自己不从制度分析的角度来就此事作些分析。制度分析学者的基本思路是,不同的问题,需要由不同的制度安排来解决,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如果问题的性质或者行动的宗旨仅仅是学术批评,或者是学术争论,那么就应该有学术批评或者学术争论的规则,并且这种规则是有利于学术进步的,有利于学术发展的。但是,如果不涉及学术问题,而涉及到版权等问题,则不应该以学术批评的名义,或者对学术的良心,来解决问题。抄袭是侵犯版权的大事,这涉及到违法,或许还可能涉及犯罪。如果没有法院的判决,没有经过冗长的、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确保正义的法律程序,仅凭某个学者的正义感或者良心感,凭一些可能还具有争议的“事实”,就下结论说,某个人“抄袭”,是“文抄公”,我看不太妥当。我们中国人缺乏法治的传统,因此头脑里往往会演义,而不会用比较复杂的思路来进行思考,林彪在70年代初企图谋杀最高领袖,就演义林彪自始自终都是坏蛋。有人抄过一段文字,就演义该人都是抄的。有人是英雄,就演义成从小就是英雄,没有如何缺点;有人干了一件坏事,就演义为全身都是臭气。这样的思路实际上不利于学术批评的发展。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站在谁的立场上。因为笔者也非常痛恨抄袭。抄袭,不仅是某些人对某些人的产权的侵犯,从某个意义上说是和小偷偷东西(不告而取)没有区别的。就孙教授方面来说,如此作为,也有其难处,因为国内本身就缺乏严格的惩罚抄袭的制度机制。唯一能够称得上自由的,就是“学术批评”,而且必须是非常公正,自己没有任何问题,铁板钉钉。但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了。笔者撰此文,主要是为了说明我们应该还学术批评以本身的面貌,即使在揭露抄袭的时候,也应该严格限于揭露本身,或许可以免除一些“揭丑闻式”的笔法。学术的批评需要适当的制度平台,自然学术成果的创造和分享,也必须有其适当的制度平台,而且还需要有严厉的惩罚机制,让抄袭者没有积极性去抄袭,或者让抄袭者得不到或者失去不应该得到的稀缺资源,如教授职称甚至教职等。当然,这不是学术批评可以做得到的。孙教授后来写文章进一步说,他就是在揭露丑闻,而不是进行学术批评。但笔者还是以为,这还是属于学术批评范围的。它毕竟发生在学术界里,并且双方当事人都是学者,即以学问为生者。仅仅从揭露丑闻的角度来说,孙教授的揭露未尝不可,揭露伪书,的确有利于学术的健康发展,实际上也有利于挽救制造伪书的学者。不过,我们还是需要进一步思考,学术批评不能仅仅限于揭丑闻,也不能仅仅做老好人,更不能轻易把学术上纲上线为两条路线的斗争。
自然,“学术批评的制度平台”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课题,对于缺乏学术自由传统,学术批评动辄上纲上线、成为路线斗争的中国来说,尤其如此。本文的讨论,只是借个话题,把这件事情提上议事日程,更多的工作,还需要我们学者自己大量的硬心肠的实证研究和关心学术发展的良心。我们作为制度学人,有必要进一步思考:
谁有资格进行学术评论或者批评?
如何进行学术评论或者批评?
学术评论或者批评的界限在什么地方?
总起来说就是:促进中国学术持续发展的学术批评之制度平台是什么?
几个经验问题是:
学术批评的实践中有什么好的经验或者教训?
现有的批评或者评论存在什么缺陷?
学术界中最值得批评的东西是什么?
学术批评的制度平台是如何设计、演进或者发展起来的?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转发 2003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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