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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建救助基金补助殉职民警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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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5 17:32: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 杜海)昨日,记者从市公安英烈英模家属代表座谈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将建警察英烈救助基金,民警发生重大疾病或牺牲时,其本人或家人可获经济补助。基金资金来自社会各界的关爱,这得益于近期打黑除恶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
  我市197名民警殉职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切缅怀60年来为国捐躯的公安烈士,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以“弘扬英烈精神、永葆忠诚本色”为主题的慰问活动。

  昨天上午9点,由公安部副巡视员关群生率领的慰问组,在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立军等领导陪同下,在市警察博物馆祭奠公安英烈。仪式上,关群生向我市60年来因公牺牲的197名公安民警敬献花圈。
  王立军表示,197名战友离去了,大家一定要不辱使命,在目前严峻的治安形势下,不辜负市民期望,为五个重庆特别是“平安重庆”,做出贡献。
  筹建警察救助基金
  上午10点半,关群生一行来到市公安局,慰问了“人民卫士”周鑫等烈士的家属,送上了公安部孟建柱部长亲笔签名的慰问信及慰问金,市公安局也分别给英烈家属送上了慰问金。
  市公安局长王立军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市共有197名民警因公殉职,其中48名民警被各级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5人被公安部授予公安战线一级英模荣誉称号,16人被授予二级英模称号。
  直辖以来,涌现了以周鑫、芦振龙、王诵伦、甘在华、邹年伟烈士等为代表的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他强调,全体民警要继承烈士遗志,弘扬新时期的人民警察精神。
  王立军还透露,今年我市警方将建立重庆市警察英烈救助基金,基金资金来自社会各界的关爱,这得益于近期打黑除恶得到老百姓的认可和有识之士的支持。据了解,民警发生重大疾病或牺牲时,民警本人或家属,将从基金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助。
  部分英模 8人牺牲两人健在
  1 周鑫(1979-2009年),男,生前系涪陵区敦仁派出所民警,今年2月20日在抓捕一名持刀行凶嫌疑人时被刺伤,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30岁。同月22日,被市公安局追认为一等功,23日被市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和“人民卫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追授其为“一级英模”。
  2 甘在华(1976-2003年),男,生前系荣昌县公安局民警。2003年6月2日在盘问追捕犯罪嫌疑人时,被嫌疑人用枪击中壮烈牺牲,年仅27岁。同年6月被市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3 熊波(1967-2006年),男,**党员,生前系璧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任副主任科员,二级警督。2006年11月26日下午6点50分,熊波在璧山县青杠街道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为保护现场和围观群众的生命安全,被一辆长安车撞飞20多米,当场人事不醒,抢救至次月2日终因无效死亡,年仅39岁。同年12月29日被评为“革命烈士”。
  4 张军(1985—2004年),男,2002年12月入伍,共青团员,生前系市消防总队开县消防中队战士,武警上等兵警衔。2004年9月5日,在开县抗洪抢险战斗中,为营救遇险群众壮烈牺牲,年仅19岁;市公安局追记其一等功,市委追认其为**党员,并授予“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2004年11月26日,公安部周永康部长签署命令,追授张军同志为“革命烈士”。
  5 李小咪(1949—1991年),男,**党员。1971年3月参加铁路工作任列车员,1971年8月调入重庆铁路公安处乘警队,74次荣获各级授予的功臣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党员等荣誉。1991年9月1日在执勤时被持枪罪犯杀害。1992年4月17日,被当时四川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公安部追授其为“二级英模”。
  6 谢德蓉,现年74岁,女, 1955年参加公安工作,1979年入党,历任九龙坡石坪桥派出所民警、渝中区七星岗派出所民警、解放碑派出所指导员、大阳沟派出所指导员。1979年、1983年两次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1980年被公安部授予“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先后多次被评为市、区先进工作者。现已退休。
  7 孙永鹤,现年57岁,男, 1973年入党,1990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武隆县刑警队指导员、巷口水陆派出所所长、武隆县公安局副局长,一级警督警衔。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4次,曾被评为“四川省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1995年2月23日,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现已退休。
  8 何思宏(1968-2008),男,生前系市交管局巴南区支队民警。去年4月23日晚,何思宏参加“渝安0804”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为保护交通志愿者胡波,被一辆未开启车灯的小货车冲进检查站撞成重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因公牺牲,年仅40岁。同年9月,市政府批准其为“革命烈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模”称号。
  9 金鑫(1968—1996年),男,生前系奉节县公安局刑警队民警。1991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奉节县吐祥派出所、甲高派出所民警。1996年3月11日,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壮烈牺牲,年仅28岁。同年6月19日被公安部追授“二级英模”荣誉称号;同年11月4日被四川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10 王诵伦(1957-2000年),男,**党员,生前系市公安局城管治安支队民警。1981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2000年10月25日在执行公务时壮烈牺牲,年仅43岁。同年11月5日,市政府批准其为“革命烈士”,2000年12月29日被公安部追授“二级英模”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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