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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组委:严禁新浪奥运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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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1 10:16: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 王丹丹) 近期,搜狐与新浪就互联网奥运赞助商权益出现了不同的解读,对此,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部长袁斌昨天在接受采访时强调,北京奥组委将保护搜狐的奥运营销权,新浪没有任何名义进行奥运营销。

  就在几天前,新浪高调发布了其奥运报道规划以及奥运营销策略。对此,袁斌再次强调,搜狐拥有奥运营销权,其他互联网公司不得以奥运名义进行营销、推广等奥运营销行为。“对于违规的企业,北京奥组委将与企业进行沟通,如果该企业对此置之不理,奥组委将与有关部门共同采取相关措施。”袁斌表示。

  据袁斌介绍,所谓奥运营销权是指以奥运的名义进行的,与奥运相关的营销、推广等商业行为。其中以奥运名义即包括使用奥运的各种标志、图案,也包括使用诸如:“北京2008、同一个世界 同一个梦想”等宣传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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