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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赤峰市红山区规定违规养犬一律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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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7:42: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广网呼和浩特8月3日消息(记者郑颖 赤峰台记者端木)从8月1日起,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开始在整个红山区内大力开展治理城区违规养犬专项行动。凡发现在中心城区养大型犬、烈性犬的;携带犬进入市场、商场、公园、公共绿地、小区、街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在马路和人行道上遛犬的;携犬乘做公共交通工具的,公安机关一经发现,一律捕杀。在治理城区违规养犬专项行动中,广大市民也可以对居民养大型犬、烈性犬以及宠物犬扰民现象进行监督和举报。
  进入夏季以来,在城区的街头巷尾、住宅小区、广场公园等处,随意遛放的宠物犬数量明显增多,甚至有群众饲养、遛放大型犬、烈性犬,随之而来的宠物犬惊人咬人、违规放养、传播疾病、扰民和随地便秘影响卫生等社会问题经常发生,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城市养犬引发的社会问题也不断增多,从今年1月份至今,全市被犬伤注射疫苗的人数已经达6000多人,而今年上半年,红山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的群众关于狗扰民、狗伤人、因为狗引起的邻里纠纷的报警电话就达30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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