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92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英国外交部/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志奋领联合奖学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
发表于 2007-8-15 15:23: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此项联合奖学金项目由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与英国外交部(FCO)合作建立,自2007开始,此项奖学金将延续3年。申请者可以同时申请志奋领奖学金和这个联合奖学金项目。

该奖学金的数量为每年至多15名。如果合格人选(即中英双方达成共识的人选)的数量不足,每年的获奖人数可少于15人。合格人选一经录取,其志奋领奖学金主要项目的申请将不予以考虑。

英国外交部/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志奋领奖学金将用于资助合格的学生到英国的大学攻读一年制的授课型硕士学位课程,专业不限(MBA学位除外)。如经双方同意,其他形式的一年制的课程亦可能被考虑。申请人最终的选择的学校和专业必须经双方共同批准通过,其选择应与申请人的工作直接相关。以下是优先资助领域名单:

国际关系
司法与法律
经济与金融
贸易与商业
a 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
科学与技术
a 通讯与信息技术
b 材料科学与新材料
c 工程科学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a 农业
b 生命科学与公共健康
能源与环境变化
a 能源与环境
社会发展:特别是医疗、教育政策、人权与司法改革
媒体
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必须:

申请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及永久居民;
正在英国进行学习和工作的人员不可申请本奖学金;
完成学业后回到中国;
填写志奋领奖学金项目推荐表、CSC单位推荐意见表和CSC出国留学申请表;
具有至少3年的工作经验,并具有在与本奖学金直接相关的专业领域担任高级领导职务的潜力;
具有由中国政府认可的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已具有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亦可申请本奖学金;
申请人的学术类IELTS考试成绩总分不能低于6.5分,且各单项成绩不能低于6.0分;
申请人不得是FCO、CSC或其他志奋领奖学金项目资助方的在职工作人员或家属;
在过去3年中未接受过英国政府资助的奖学金;
未曾长期在英国生活过并对英国的生活、文化、价值和制度没有深入了解。如申请人曾在英国长期生活过,其申请不具有竞争性,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可被授予本奖学金。
满足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奖学金选拔的全部要求。
如何申请
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和推荐表。一套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项目类)》和一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须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请打印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寄至留学基金委。寄送地址见咨询方式。“网上报名系统”
一份《“志奋领”奖学金项目申请表》
两份《“志奋领”奖学金项目推荐人意见表》(工作和学术各一份)
一份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如果申请人错过了英国使馆设定的申请截止日期2007年9月28日,可以在2007年10月30日之前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联合奖学金。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请登陆网址:apply.csc.edu.cn

2008-2009学年项目时间表

2007年10月30日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截止受理申请。12月面试,录取结果将在次年1月31日前确定。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推荐人选应交纳报名费和评审费五百元人民币。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将按照国家公费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7-28 19:18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