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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严查公职人员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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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16:14: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 周海滨 通讯员 乔苏)武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有违规参加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洗浴桑拿中心等娱乐场所娱乐活动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在全市通报。记者昨日从市纪委获悉,市纪委、市监察局号召全市机关工作人员,做到“四不准一严禁”。

  市纪委、市监察局转发的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严明纪律、禁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参加营业性娱乐活动的通知》提出: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准在下基层和执行公务活动期间,参加下级、下属单位或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准在公务接待中,为上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安排各种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准借“招商”等名义或节日庆典之机参加营业性娱乐活动;严禁出入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洗浴桑拿中心等娱乐场所接受色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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