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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14例甲型流感患者行为惩戒尚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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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5 15:31: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北京电视台《新闻晚高峰》
  考虑到目前的甲流防控形势,5月底起,本市开始向入境旅客发放语言表述更“强硬”的建议卡,而非之前的温馨提示卡。卡片提醒归国人员,一旦发热或有呼吸道疾病,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应直接叫救护车。针对第14例患者的危险行为,记者昨天采访了市疾控中心主任邓瑛。
  记者:第14例患者既没有自觉进行7天自我健康观察,也未如实填写健康申明卡,其行为是否对社会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一定影响?针对这种危险行为,有没有考虑会出台相应的“惩罚”措施?
  邓瑛:他的行为是对自己、对社会不负责任的,目前我们也正对此进行讨论研究,但现在还没有具体的“惩罚”意向。现在主要还是积极治疗患者,并寻找其密接者。
  记者:如有惩罚的话会是什么方式,罚款还是教育?
  邓瑛:目前还没有定论,而且也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所以主要靠公民自觉吧。
  记者:第14例确诊患者的密接者较多,而且近日报告确诊病例数日益增多,本市会不会出现二代病例?
  邓瑛:本市即使出现二代病例,甲型H1N1流感仍在可防可控范围内。从传染病的流行客观规律来看,传染性较强的流感新病毒出现后,出现二代病例甚至是本土病例,都属于正常现象,市民不必恐慌。本报记者李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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