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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化工企业强酸废水直排长江被罚款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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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12:13: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新安晚报》报道未经处理的工业酸性废水直接排入长江,偷排者为安庆市兴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8日,当地有关部门称,除环保部门对偷排企业处以10万元的罚款外,安庆市公安局迎江分局对该企业两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拘留。
  4月初,国家环保部华东督察中心、安庆市政府、省环保监察局以及安庆市环保局暗访组,在地处江边的这家工厂暗访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有一伸向长江水体中的PVC管道,连续多天在下午4点半左右喷出黄色污水。检查组一行又来到该企业厂区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擅自停运,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属严重违法偷排行为。国家环保部华东督察中心对采集的水样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该企业所排的生产废水属高浓度有机废水和强酸废水,其中苯超标1000多倍。
  安庆市环保局立即勒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并开出了10万元的行政处罚单。随后,安庆市公安局迎江分局经调查证实,该企业向长江直接排放工业污水,属非法处置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环保部华东督察中心监测以及安庆市环保局的相关检测材料等证据,5月22日,警方决定对企业员工何某行政拘留5天,对负责生产的副厂长吴某拘留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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