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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成本禁超商品售价20% 新规明年4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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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48: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食品和化妆品的外包装将不许超过3层,成本也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昨天,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获悉,两部门对外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并从2010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国家标准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005年该委曾批准发布了对月饼包装的国家标准,对限制月饼过度包装有一定积极作用,但目前市场上少数商品过度包装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了整治商品过度包装之风,减少资源消耗,国家标准委制定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国家标准。标准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空隙率、层数和成本三个指标做出了强制性规定,包括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等。 (责任编辑:王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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