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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对法官违法违纪实行"终身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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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10:35: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新网3月27日电  记者从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获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对该市违法违纪法官实行“终生禁业”。

    据介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为监督和制约该市司法工作人员行为,制定出台了《关于预防和致力司法人员腐败的若干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凡是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法官将会终身被禁止从事审判、执行工作。

    2008年,重庆市法院系统查处索贿受贿、违法审判、违法执行等违法违纪案件18件,涉案人员21名,其中7名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被清除出法院队伍。

    据了解,为加强对法官行为和职业监督,重庆高级人民法院曾先后三次派出暗访组,对该市20多个中、基层法院进行了暗访,并对查找出的立案信访接待、庭审作风、警车管理使用等问题进行整顿。


    同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还在该市法院系统建立了重要岗位交流、轮岗制度,对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重点岗位和工作环节进行监督制约。从2009年2月起,重庆各级法院的庭长、副庭长和审判长都曾到立案信访岗位轮过岗。

    此外,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目前正在筹备建立审判事物管理办公室,其建成后将与纪检监察室、审判委员会和院党组监督共同形成重庆三级法院内部监督制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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