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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市民遇人身意外可减免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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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0:15: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马力)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表示,今年将研究取消公积金个人贷款抵押房屋强制保险的规定。就该问题,北京住房贷款担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公积金贷款的保险费用,不需要贷款的市民来承担,而是由公积金中心支付。市民如遭遇人身或财产意外,可申请减免公积金贷款。
  该负责人介绍说,北京从2003年起推出了公积金贷款的全程保障计划,为贷款人抵押的房屋上保险,包括财产险、人身意外险、疾病险等。“简单来说,就是在漫长的还款期间内,如果贷款人发生了人身意外或财产意外,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公积金贷款就可以对这些遭遇意外的家庭,减免全部或部分贷款的本金。”

  他表示,虽然北京为每个公积金贷款都上了保险,但保费的费用并不是贷款人来承担的,而是公积金中心为他们支付,因此贷款人不用付保险费,就可以享受到保险的待遇。
  只要是申请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以及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中直、国管、铁路三个分中心发放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如果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减免政策。
  ■ 政策
  减免政策涵盖多种疾病
  一、财产损失:
  1、火灾、爆炸、雷击、地面突然下陷等意外原因造成的抵押房屋损失。
  2、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体物体的倒塌,造成的抵押房屋的损失。
  二、借款人的人身意外伤害
  1、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或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伤残。
  2、因失踪后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为死亡。
  3、初次确诊患有以下疾病导致的死亡,包括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重型肝炎、原发性肝癌、肾癌、肺癌、血癌、尿毒症、慢性肝功能衰竭等。
  ■ 事例
  保险承担一半还贷额
  “从2003年开始实行这一政策来,公积金贷款一共减免了1000多万的贷款,减轻这些遭遇意外家庭的负担。”该负责人介绍,去年7月,一位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芦女士突遭变故,爱人去世,但她的家庭还有4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尚未归还,每月要还3000多元的贷款,自己一个人无法承担。北京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为她办理了贷款减免手续,贷款本金由40多万元减免为2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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