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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勒泰将公开官员秘密申报财产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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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5 14:44: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晨报记者 杨育才
  针对外界指称新疆阿勒泰官员申报财产有作假的现象[/url],昨天下午阿勒泰地区纪检委书记吴伟平向晨报记者作出回应:阿勒泰地区纪检委对首批处级干部的财产申报核基本结束,发现有部分官员存在虚假申报财产的情况,目前纪委已对这些官员展开调查,地区纪委近期还将公开部分秘密申报内容。同时,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的最新博客上,他公布了自己即将提交的“阳光法案”议案内容,提出了“3年豁免期”,对主动上缴违法违纪所得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公开“秘密申报”利监督
  昨天下午,正在出差途中的新疆阿勒泰地区纪检委书记吴伟平并没有向记者表达关于“豁免期”的看法,但他透露,阿勒泰地区纪检委对首批处级干部的财产申报基本结束,结合市民举报,发现有部分官员存在虚假申报财产的情况,目前纪委已经对这些官员展开调查。吴伟平还表示,地区纪委近期还将公开部分秘密申报内容,以便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公务员财产申报法’曙光初现。”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的最新博客上,他公布了自己即将提交的“阳光法案”议案内容。韩德云表示,针对公务员“阳光法案”所遇到的阻力,新的提案提出了“3年豁免期”,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人代会上,他将第四次提交“公务员财产申报法”的议案。
  但和此前三次的提案不同,韩德云认为自己最新的提案更有可行性,更可能被有关部门采纳。“前三次议案重在理念,有社会反响,但无实质进展。”韩德云透露说,他已完成“公务员财产申报法”6000字草案,对申报的对象、范围等都拟了明确条款,包括婚丧嫁娶礼金都应公开。
  新提案最大的特点在于提出实行“3年豁免期”。韩德云解释说,在3年的过渡期内,申报对象主动上缴以前的全部违法违纪收入,审查机关可按条例一律豁免纪律处分,并视情况由上级行政监察部门建议司法机关减轻、免除相关刑事责任。反之,可建议行政监察部门给予从重或加重处分。

  建议引发正反激辩
  韩德云的建议被媒体披露后,立即引发媒体、网友以及专家的激辩。昨天下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在目前公务员财产申报制遇阻的情况下,作为过渡措施,实行一定时间的“豁免期”是可取的,新疆阿勒泰地区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其实已经实行了“豁免期”。
  在新疆阿勒泰公布的 《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规定(试行)》中有以下规定:凡是在首次申报前主动上缴全部违纪违法收入的,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中国***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对其免于处分。
  姜明安认为,财产申报制的“豁免”针对的主要是受贿、行贿和贪污行为,最多只是豁免或者减轻问题官员的刑事责任,豁免的前提是退回或者上交非法所得。而且“豁免”也不是“一刀切”,对于那些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的,还是应该追究刑责。
  据姜明安透露,公务员“阳光法案”并不在本届全国人大5年立法规划当中,但如果人大认为有必要,还是有可能增补到规划中的。
  而持反方观点的网友认为,财产申报制度本来就是为了反腐,但“豁免期”却为违法违纪官员开通了转移赃款的“绿色通道”。在三年豁免期中,腐败官员可以上缴非法所得,也可以将非法所得进行转移。还有网友甚至认为,“豁免期”违反了其他法律法规严惩腐败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腐败。(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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