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美华盛顿州将“安乐死”合法化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
发表于 2009-3-3 12:19: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美国西北部华盛顿州有关允许“尊严死”的法律将从5日起生效。该州将成为继俄勒冈州之后,美国第二个允许医生帮助患有不治之症者“尊严死”(也称“安乐死”)的州。
  据美国媒体1日报道,按照这项名为“尊严死”的新法律,被确诊无法救治且弥留期不足6个月的患者可要求医生为其开具致死药物,但反对该法律的医务人员可以拒绝。要求“尊严死”的患者必须年满18岁,有做决定的能力,同时必须是华盛顿州的居民。此外,患者必须分两次提出口头请求,每次请求相隔15天,而且要在两人见证的情况下提出书面申请,其中一个见证人不能是患者的亲属、继承人、看护医生或与患者所住医院有关的人员。
  根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006年作出的裁决,美国各州可自行决定是否可以对垂死患者实施“尊严死”。俄勒冈州是美国立法允许“尊严死”的第一个州。在去年11月的公民表决中,华盛顿州近60%的民众投票赞成“尊严死”。

  美国舆论认为,由于安乐死牵涉到法律、医学、道德等诸多问题,有关法律的实施将错综复杂,困难重重。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8-4 18:11 , Processed in 0.093750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