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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原子能机构与印度签署核安全保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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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3 17:17: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网维也纳2月2日电 国际原子能机构与印度2日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签署了核安全保障协议,为解除对印度实施了30多年的核贸易禁运铺平道路。
  国际原子能机构当天发表声明说,总干事巴拉迪与印度代表签署了该协议。根据协议,到2014年,国际核查人员可以对印度宣称的22个民用核反应堆中的14个进行监督。在这14个民用核反应堆中,根据双方在1971年至1994年间签订的相关协议,其中6个已经向核查人员开放。
  这一协议的签署为印度与美国2006年达成的《印美民用核合作协议》的实施开了绿灯。根据印美间协议,印度可以在不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情况下,获得美国的核技术及核燃料,但印度的军用和民用核设施必须分离,并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督。
  印度于1974年5月进行首次核试验,并一直拒绝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2007年11月,印度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启动有关印度核设施接受该机构监督问题的谈判。去年7月,印度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提交了核安全保障协议草案。8月,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35个成员国举行会议,同意与印度签订核安全保障协议。9月,核供应国集团45个成员国也就取消对印度核出口限制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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