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重庆芙蓉江大桥"10·28"事故责任人员受到处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
发表于 2008-12-30 14:26: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近日对武隆县芙蓉江大桥“10·28”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责成武隆县政府作书面检查。

    根据处理意见,重庆市监察局给予重庆渝通公路工程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胡永生和安全保卫部主任彭德敏撤销职务处分;重庆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超、武隆县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量科科长李应行政记大过处分;武隆县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兴田行政降级处分;重庆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总工办副主任吴宏宇行政记过处分;重庆市交委质检站质量监督处处长刘天健行政警告处分。

    10月28日20时20分许,重庆市武隆县浩口乡境内的芙蓉江跨江大桥施工现场发生载人吊斗坠落事故,造成11人死亡、12人受伤。事发地位于武隆县浩口乡境内重庆渝通公路工程总公司承建的芙蓉江跨江大桥施工现场。事发当晚,23名工人乘坐钢丝吊篮上晚班,因钢丝绳断裂,载人吊斗坠落至桥面,当场造成9人死亡,在送医途中又有2人死亡,另有12人受伤,其中重伤5人。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6-4-28 10:52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