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婚姻必须是终生不渝
本诫命所提供的性观念本身是「尊贵的」,当我们为「尊贵的」事而有所坚持时,我们自己也会同时显得尊贵,不尊重「性」就是不尊重自己,这种「忠贞」会给作丈夫和妻子的带来「喜乐」,好象我们对神的忠贞所带来的「喜乐」一样,而且后者的喜乐将胜于前者,就如C. S. Lewis所说:「完全无拘无束和甘心情愿地与神,人和天使联合在一起,其中所得着的爱情和喜悦,若拿世界上一对男女所享受到最灿烂的爱情来比较,后者就显得乏味了。」这也是许多守「独身」的基督徒所体验到的.所以「性」是为夫妻两人完全且永久的结合而设立的,也是「爱情,忠贞和肉体」三位一体的结合,为在永恒国度中与神永远结合的关系作预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