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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葉庭訊中上演「大對質」
2008-9-6
9月5日,台北地檢署五日再次傳喚葉盛茂,調查隱匿公文案。葉盛茂日前公開承認將疑似扁家洗錢情資交給了陳水扁。
圖:台北地檢署五日傳訊偵辦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和陳水扁(就隱匿海外洗錢情資案對質(中央社)
針對台灣前調查局長葉盛茂究竟是否曾將艾格蒙聯盟情資公文交給陳水扁,台北地檢署五日上午分別傳訊葉盛茂、陳水扁兩人。由於外界盛傳兩人會在庭訊中就隱匿公文部分對質,但是,二人結束偵訊步出台北地檢署時,卻口徑一致聲稱,檢方交代偵查屬於機密,不能公開。不過,有消息證實,檢方確實有安排雙方對質。
【大公報訊】據中通社五日報道:五日上午九時十五分,葉盛茂抵達台北地檢署,出席九時半召開的偵查庭。葉盛茂雖然以被告身份應訊,卻對守候的媒體喊話說:「我今天會坦然面對、具體陳述,也會充分配合。」隨後相隔一個多小時,陳水扁於十時五十分左右抵達台北地檢署,還拿了一隻裝得滿滿的白色公文袋進入北檢應訊,似乎有備而來。
由於外界盛傳兩人會在庭訊中就隱匿公文部分對質,因此媒體傾巢而出,高度關注。不過,二人完成偵訊,一前一後相差五分鐘離開地檢署時,卻口徑一致地聲稱,庭訊內容屬於機密,檢察官特別交代,所有偵訊內容都列為機密,要在場當事人、證人、律師都不得對外公開。至於有無安排對質,兩人均未答覆媒體。
若屬機密 須負刑責
儘管陳水扁和葉盛茂口風甚緊,但有消息證實,檢方確實有安排兩人對質。有媒體報道指,陳水扁和葉盛茂當時共處一個偵訊庭,承辦主任檢察官郭永發先對葉盛茂進行訊問;待陳水扁十一時抵達偵查庭後,隨即讓兩人進行大對質。
據悉,對質過程約一個小時,約是十一時至十二時左右。在雙方對質過程中,陳水扁將看到的公文,定調為「情資報告」,否認隱匿公文,而葉盛茂則以肯定語氣堅持交付公文正本的說法。
由於這份由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製作的極機密公文,有發文字號,也有受文機關最高檢察署,檢方將會慎審研究該案可能碰觸的「情資」屬性,以及機密等級的核定問題,據以認定有無「泄密」刑責。
有法界人士表示,如果爭議的這份公文具有機密等級,葉將有可能觸犯泄密罪,而陳水扁則是泄密案的共犯,如果這份公文最後確認僅屬「情資」性質,對葉、扁來說,應不致構成泄密刑責,但隱匿公文部分仍難脫身。
法院十五日開庭
此外,針對台北檢方已於上月二十八日依「隱匿文書罪嫌」正式起訴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台北地方法院認為葉盛茂把洗錢情資交給陳水扁,可能觸犯刑度更重的泄漏交付及隱匿「國家機密」罪,已決定十五日首度開庭,也會傳喚被告葉盛茂,查清關鍵的案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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