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99|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网上卖家卖奥运蚊尸2008元/只 称全球限量供应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
发表于 2008-7-30 16:49: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网上卖家卖奥运蚊尸2008元/只 称全球限量供应

--------------------------------------------------------------------------------

2008-07-30 14:07  来源:潇湘晨报
  红网7月30日讯 (潇湘晨报记者 张莹 实习生 孟婉)炎炎夏日,你会买只蚊子回家玩玩吗?这样的事还真不稀奇。


  “蚊子尸体,纯手工拍死,每天限量供应8-10只!”昨日,这样语出惊人的广告在某购物网上能搜到数百条,有的商铺还“隆重推出奥运会(搜狐联想2008奥运、联想官网)纪念蚊,全球限量2008只,2008元一只”。


  有的网友认为新鲜好玩,把卖蚊子第一人捧成了网络红人。该网站则表示蚊子暂时没有列入违禁物品,但不鼓励卖家用恶搞炒作来提高店铺的点击率。


  蚊子尸体卖到2008元


  卖蚊子尸体的卖家遍布全国各地,不乏湖南永州、衡阳等地,卖价从6块钱到2008元钱不等。


  在商品详情中,大多有这样一段搞笑的介绍:大家一定很奇怪为何一只蚊子卖这么贵,我的东西都是物有所值的,每次拍打蚊子的时候,因为蚊子众多,我要冒着被叮、被疟疾感染的风险,双手用力击打,若长期从事可能会造成淤血,网球肘以及其他骨骼变形……您说,此6元是否合算?


  在这些蚊子尸体店中,如果你需要杀虫剂以及蚊香熏死、苍蝇拍打死,卖家也可以满足你这些特殊要求,但要加付30%的材料损耗费。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5#
发表于 2008-7-30 20:05:28 | 只看该作者
哈哈~~~~要是每个人都要买的话他不得累死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桫罗双树 该用户已被删除
4#
发表于 2008-7-30 17:19:5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桫罗双树 该用户已被删除
3#
发表于 2008-7-30 17:19:2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楼主| 发表于 2008-7-30 16:49:16 | 只看该作者
 网友与卖家的搞笑对话


  提问:“都一个价,拿到大的蚊子不是赚了?”


  回答:“纯天然产品,无人为控制因素,当然有大有小!”


  提问:“你怎么保证是你亲手拍死的?”


  回答:“我家就我一人,不可能专门雇人来拍蚊子!”


  提问:“全手工拍蚊子吗?”


  回答:“本人为了活拍蚊子,特意购买了蚊帐,先将蚊子引进蚊帐内,再进行手拍。各位买家从蚊子尸体的照片也可以看出,蚊子是为全手工拍死的。”


  提问:“可以不可以帮我弄两只一样大小的?”


  回答:“纯天然产品,非人工喂养,无法保证蚊子尸体大小一样!”潇湘晨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楼主| 发表于 2008-7-30 16:49:09 | 只看该作者
为网店“赚个人气而已”


  记者联系了湖南益阳的卖家“lfehome”,询问是否真有蚊子出售。他坦言“不卖蚊子,只是好玩”,并不否认有很多人看到蚊子的广告后很感兴趣,从而增加了网店的点击率。


  “赚个人气而已。”几位卖家都告诉记者,至今还没卖出过一只蚊子,“如果你需要蚊子,现在就去帮你拍”。


  网友“乐go乐go”说,看到这样的广告丝毫没有反感,而是觉得“很好笑,网民们太有创意了”。


  据《天府早报》报道,最早卖蚊子的大学生网名叫“范泥泥的润”,6月19日开始开店。不到两天,点击率就超过了25万,并引起纷纷效仿。网友们的搞笑神经被拨动了,称“范泥泥的润”为“蚊子男”,一致评价这是一次经典的商业策划,甚至可以记入MBA教程。成名后不久,“蚊子男”就突然噤声了,并关闭了网店,据传上海一家公司已开出年薪20万元聘他任专职策划。


  网站不鼓励卖家恶搞炒作


  记者拨打了该网站服务电话,工号为1003的工作人员称在网上买卖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违禁物品是绝对不允许买卖的,但蚊子目前还没有列入“黑名单”。目前,网站对在网上卖蚊子的情况并不知情,会对相关店铺进行买卖交易的调查核实。


  工作人员还表示,网站不鼓励卖家通过恶搞炒作提高自己店铺的点击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4-23 00:23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