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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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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0 17:17: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顺利结束,全国共有128.2万人报名考试,比2006年略有增长。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为71.4万人,占报名总人数的55.7%。
报考人数最多的十个招生单位
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复旦大学。
报考人数最多的十个招生专业
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计算机应用技术、企业管理、外科学、金融学、英语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内科学、通信与信息系统。
考生志愿最集中的十个省市
北京市、江苏省、上海市、湖北省、山东省、广东省、辽宁省、陕西省、四川省、湖南省。
2007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1月20日至21日(个别考试科目在22日)举行,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
一、全面备考,避免顾此失彼。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基本环节,初试侧重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一般能力和学科基本素养;复试则是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发展潜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的多元化考察。因此,在备考时要注重全面提高,否则即使初试成绩达到要求,而复试达不到要求,也同样不会被录取。
二、莫存侥幸心理,谨防上当受骗。在研究生招生考试前,一些不法分子经常利用网络、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手段兜售所谓“考研试题”,非法牟利。每年都有部分考生上当受骗,既蒙受了经济损失,又影响了正常的备考。因此,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要树立诚信考试的态度,集中精力备考,争取发挥出自己的最好水平。
三、违规必究、作弊必罚 。凡组织、参与作弊的考生,如是在校生,将由其所在学校给予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理;如是在职人员,教育考试机构将其作弊行为记录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对于团伙作弊、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考生在国家教育招生统一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希望广大考生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共同构建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保证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顺利进行。

更多考试信息:www.nj000.com/k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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