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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13年国际关系博士点院校招生简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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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5 19:55: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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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2-11-18 15:53:22 | 只看该作者
把  这些的内容也贴上来吧 合在这个帖子里 每个帖子 算一个主题 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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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8 19:48:16 | 只看该作者
北京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热烈欢迎申请和报考北京大学2013级博士研究生!

一、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办法
1、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及程序将于10月下旬在北大研究生院主页发布。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缴纳报名费200元。
(三)、选拔方式
入学选拔分为申请、初试、复试及录取四个步骤。
1、申请
考生在我校网上报名并在2013年3月1日前,向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共计八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3)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7)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8)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
各院系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侧重审核申请人的毕业学校与专业、品德、学术水平及其在所报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
2、初试
(1)考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17日。
(2)考试地点:北京大学
(3)考试科目:有关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课(文科加试哲学,理科加试自然辩证法)。
3、复试
(1)根据素质审核与初试结果,择优确定复试候选人。
(2)复试由招生院系安排,时间一般在4月上、中旬。复试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3)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4)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待确定后通知。
4、录取
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复试及格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确定初取名单并公示。

二、部分院系试行考试模式改革
1、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硕博连读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简称“直博生”)。申请条件及办法与原先申请和接收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同(“直博生”按照博士生的报名办法办理报名手续)。各院系接收“直博生”人数见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2、本校在读硕士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按照研究生院的规定和院系的考核办法进行。
3、我校部分院系试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考试模式改革方式,接收其他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申请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按照我校招生简章中报名考试的相关条件、办法进行申请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另外强调学生需提交详细的研究计划。经院系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面试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试行的院系有:心理学系、哲学系、光华管理学院、信息科学学院、国家发展研究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子医学所。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招生院系。

三、指导教师
请参阅各院系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四、健康检查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习年限
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本科起点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硕博连读生除院系有特别规定外,一般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后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六、毕业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七、奖助学金
1、校长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资助标准为5.1万元/年/人,含生活费和学费(冲抵学费15000元/年),年限为基本学习年限。每位获奖博士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最高可以获得25.5万元的资助。每个年级的奖学金名额不超过100人。
2、学业奖学金,标准分三等:一等39000元/年,二等33000元/年,三等27000元/年。其中含生活费和学费(冲抵学费15000元/年)。各学院系参考此标准自行制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3、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生和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不享受奖学金,并须按上述规定标准缴纳学费(15000元/年)。
4、按特别说明的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按其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
5、北京大学博士生(除上述3、4条外)的奖学金覆盖面为100%。
6、除奖学金外,各院系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三助”岗位(助研、助教、助管),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7、有关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参见研究生院奖助办网站:http://grs.pku.edu.cn/jzgz/wjhb/。

八、学生住宿
1、我校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2、除在深圳就读的同学外,其它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博士生教育项目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住宿及其费用自理,学校不提供住宿。
3、属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学科建设计划”、“新疆研究生培养基地计划”、“北京大学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校院合作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可以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九、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及学籍等。

十、招生咨询
招生专业目录请查询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s.pku.edu.cn/zs/zs_bs.html);招生咨询热线(010)62751354、(010)62756913、(010)82802338(医学部)。电子邮件:renzhong@pku.edu.cn和zsyjs@mail.bjmu.edu.cn(医学部)。
研招办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及周五上午,办公地点: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邮政编码:100871)。

十一、其他事项
1、2013年我校继续在多学科交叉领域招收博士生,交叉学科情况介绍详见《2013年重点交叉学科招生简介》。
2、北京大学医学部及深圳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奖助学金具体事宜请详见其招生简章。
3、如在201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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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8 19:50:24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
一、招生专业:国际关系

  二、学制:三年

  三、招生人数:20人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有与国际关系有关的两名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报考日本问题和世界经济方向的考生需具有两年以上同专业研究或教学经验;报考国际政治与外交研究方向的考生硕士专业需为国际政治或国际关系史;
  6、本院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为定向委培生,报考者须持有原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函方能报考。

  五、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需凭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到本院报名(外地考生可函报),报名时交报名费200元领取表格,在规定期限内向本院送(寄)如下材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论文评议书;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6、政治审查表;
  本院对报考人员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

  六、研究方向、导师和考试科目
  1、美国问题与国际战略:崔立如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美国外交。
  2、俄罗斯外交:季志业研究员,考试科目为俄语、战后国际关系史、俄罗斯外交。
  3、国际政治与外交哲学研究:王在邦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近代中国外交史。
  4、中东国际关系:李绍先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当代中东国际关系。
  5、危机管理与国家安全:杨明杰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危机管理与国家安全。
  6、日本问题:陆忠伟研究员,考试科目为日语、战后国际关系史,日本外交(政治、经济)。
  7、世界贸易组织与欧盟法:刘慧教授,考试科目为英语、当代国际经济关系、国际经济组织。
  8、欧洲一体化研究:冯仲平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欧洲一体化的理论与实践。
  9、中美关系:傅梦孜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中美关系史。
  10、美国外交:张敏谦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美国外交。
  11、经济安全:陈凤英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当代国际经济关系、经济安全。
  12、国际恐怖主义与反恐问题:李伟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国际恐怖问题。
  13、国际战略及中国国家安全与外交:林利民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当代战争与战略问题研究。
  14、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赵晓春教授,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国际关系理论与现状问题。
  15、国际法:吴慧教授,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国际热点问题与国际法。
  16、国际关系理论:刘力平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国际关系理论。
  17、美国对外战略研究:袁鹏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美国对外战略与中美关系。
  18、拉美问题:吴洪英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西班牙语或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拉美问题。
  19、西亚北非问题:李荣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西亚北非问题。
  20、伊斯兰极端主义与国际安全:方金英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或阿拉伯语、战后国际关系史、伊斯兰问题。

  七、报名和考试时间: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
  考试时间为:2010年3月中旬。

  八、联系方式:
  1、本院地址和邮编: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甲二号  100081
  2、报名咨询电话:(010)88547457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  颖:(010) 88547543
             张  建: (010) 88547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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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8 19:51:23 | 只看该作者

清华大学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生毕业(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的可适当放宽;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报考论文博士生一般须已取得硕士学位,并从事过长期实际工作,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取得了突出成绩,发表过高水平的研究论文,表明申请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清华大学“论文博士生”工作实施办法》;

7.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8.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9.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10.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校建筑学院、环境学院、机械工程系、工业工程系、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电子工程系、自动化系、航天航空学院、化学工程系、生命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社会科学学院发展中国家问题研究方向、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医学院生物学专业2013年博士生招生进行改革,具体请见《清华大学2013年博士生招生改革的说明》。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改革院系参加9月份考核的考生,报名时间:2012年8月31日9:00-9月14日16:00;参加3月份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上午9:00—11月30日下午16:00(本科直博生按初步录取通知要求时间),逾期不予受理。9月报名考生欲再次参加3月考试考生需重新网上报名、交纳报名考试费。

报考我校各院系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均在3月份考核。

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网址:yz.tsinghua.edu.cn

1)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

2)下载“清华大学博士生报名登记表”,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字;

3)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由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推荐信;

4)考生在参加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时(本科直博生按初步录取通知要求时间)将按规定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本科阶段成绩单、硕士阶段成绩单、推荐信及所需附件交(外校本科直博按要求时间寄)到报考院系研究生办公室。

三、报名考试费

交纳报名考试费200元,支付方式详见网上招生系统说明。

四、资格审查

报考清华大学博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入学考试期间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考试

3月份考试的考试科目:

第一阶段笔试:1.基础外语;

2.一门专业课(部分招生院系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笔试)。

第二阶段综合考试:是否有资格参加综合考试,视各院系生源情况、考生笔试成绩等由各院系决定,并通知考生。土木工程系、水利水电工程系、热能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电子工程系、自动化系、人文学院、社会科学学院、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美术学院、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教育研究院、医学院临床专业的综合考试将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其他院系综合考试在笔试后立即进行。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合格后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具体科目请咨询院系)和自然辩证法。

考试日期:9月份考试的考生,考试时间由报考院系通知;

3月份考试的考生,笔试安排在2013年3月16日(周六)。各科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以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准考证于2013年3月初在网上下载。

考试地点:清华大学

六、录取

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拟录取结果可于5月中旬以后向报考院系查询。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统招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3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直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七、说明

1.我校自2011年起设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全校每年奖励名额为100名,奖励标准为3万元/人。设奖面向全校所有学科当年拟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委托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新生,设奖比例向文史哲数理化生等学科倾斜。该奖学金由招生院系根据考生报考材料、考试成绩等综合评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考生无需提交申请。获奖名单将在招生院系网站及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2.2013年清华大学博士生招生目录包括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和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两部分。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质量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招生目录中注有*的导师表明可以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注有△的导师只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深圳研究生院不招收委托定向生。

3.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专业为专业学位博士,录取考生均为委托培养,具体收费标准向教育研究院咨询。

4.我校将在2012年11月网上报名前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各招生院系具体招生人数及对外招生导师,请考生留意查询。

5.请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考试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

6.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考者,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7.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8.录取为非脱产的博士生一般不解决住宿,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12年录取的博士生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13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

9.招生目录备注栏中的特殊说明,考生如有问题请向报考院系咨询。

10.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等报考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报考院系网页查询。

11.如无特殊说明,各专业均可招收脱产委托培养博士生,招生名额已含在各招生院系的总招生名额中。

12.2013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

13.2013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按教育部计划执行,报考与普通博士同期进行。

14.博士生入学英语考试大致相当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

15.体检统一安排在考试期间,地点:清华大学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备一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6.按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要求,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教学助理(简称“助教”)、管理助理(简称“助管”)和研究助理(简称“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学费和岗位津贴由学校提供;承担助研岗位的研究生,其学费应由学校和导师(院系)分担,岗位津贴由设岗导师(院系)提供。研究生未获得“三助”岗位,可向学校提出减免学费申请,不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者,应交纳学费。此外,学校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每位努力学习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按月发放普通奖学金,表现优秀的可以申请学校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主页上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

招生查询网址:yz.tsinghua.edu.cn

2.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

通信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82192

传真:010-62770325

电子邮件:yjszb@mail.tsinghua.edu.cn

3.清华大学查号台:627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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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8 19:52:3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开展的第二轮(2007-2009年)一级学科评估中,中国人民大学七个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获得全国排名第一的优异成绩;排名第一的一级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排名第一的人文社科类一级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一。

截止2012年7月,我校共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下的122个博士学位授予点,2013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850人。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拟招收15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我校每名博导每年招收1名博士生,已招收本科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再招收普通招考的博士生。(我校《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拟录取直博、硕博连读生导师名单》将于博士生网上报名开始前在网上公示(http://pgs.ruc.edu.cn))。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2013年我校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全面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的、系统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通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以及导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为此,我校建立了动态、优化、具有激励功能的“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制度和“三助”岗位制度。学校设立特等奖学金,专门用于鼓励优秀的拔尖创新人才报考我校,同时设立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等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奖学金的覆盖面高达95%以上。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博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和通知公告。考生须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网上下载《准考证》、网上下载《初试成绩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三)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3年9月1日);②获EMBA硕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3年9月1日);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名时提交已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

       (2)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四)非学历教育(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五)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在报名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名时提交认证证书;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八)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特别说明:2013年我校允许部分导师不招收同等学力、跨学科、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允许部分导师只招收本专业的硕士毕业生。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查看专业目录中导师备注栏目中的要求。

三、报考类别说明

   (一)非定向:  不交学费, 全脱产学习三年, 转户口、  调档案,  毕业后自主就业;

(二)自筹经费: 交纳学费, 全脱产学习三年, 转户口、  调档案,  毕业后自主就业;

(三)定向培养: 不交学费, 全脱产学习三年, 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

(四)校内在职:只限中国人民大学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本校教师,与人事处签订服务期合同,不提供住宿;

(五)在职定向: 不交学费, 不脱产学习3—5年,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

                           (第一年在校上课)  

(六)在职培养: 交纳学费, 不脱产学习3—5年,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

                           (第一年在校上课)

2013年,在职博士生招生数控制在招生人数的10%以内。

注:学费中不含住宿费,住宿费另交。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2日上午8:00——11月27日下午17:00。

网上报名网址: http://pgs.ruc.edu.cn

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注册用户;

2、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规格详见网报系统说明);

3、通过网报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获得报名号;

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说明:

1、请在安全场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收汇款单。

3、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二)现场确认信息

1、确认时间:  北京考生:2012年12月1日

外地考生:2013年3月,具体时间于考试前10天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确认地点: 北京考生: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

外地考生:具体地点于考试前10天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须携带的材料:

      (1)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3)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详见“考核程序”中的说明)进行现场审核。

特别说明: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报名工作未完成,不得参加考试。



(三)交报名材料

考生须将以下报名材料交给报考学院,交报名材料的具体要求请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参见各学院网站。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3、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网报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同等学力、EMBA报考者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6、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同等学力、EMBA考生发表的论文必须在提交报名材料时交学院审核。考生提交的论文、专利或其它科研成果将作为考生,尤其是专业学位考生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要证明;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

8、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复印件(详见“考核程序”中的说明);

9、报考在职培养、在职定向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4、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复试录取时,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5、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五、考核程序

(一)初试:包括笔试和与导师见面

初试日期:2013年3月16-17日。

初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考生须在考前2天在网上查询具体考场安排。

笔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

1、外国语(不含听力):

各导师招收的语种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导师简介表的备注栏。

报考我校财金学院、统计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理学院化学系、理学院物理系、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的考生,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免外语初试(其外语初试成绩均视为合格,不计入最终的初复试加权成绩中)。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英语

①托福(TOEFL、满分120分):201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90分及以上;

   ②雅思(IELTS、满分9分):201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5分及以上;

   ③GMAT(满分800分):200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00分及以上;

④GRE(满分1600分):200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1200分及以上;

GRE(满分340分):成绩260分及以上;

(2)俄语

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ГТРКИ):201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二级及以上;

(3)日语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201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一级及以上;

(4)德语

德语语言考试(TestDaF):201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四级及以上;

(5)法语

法语水平测试(TCF):201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400分及以上;

2、业务课:

业务课考试科目名称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与导师见面:考生须在初试前一天到报考院系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根据学院相关安排与导师见面。

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复试日期:2013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3年4月初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是否参加复试,并查看复试办法。

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2、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3、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政治。

复试时须携带的材料: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到各学院报到、参加复试。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复试情况,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学习年限

   哲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国学院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其他学院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八、其他

1、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2、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博士学位。



九、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

各院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    学院,邮编:10087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各院系咨询电话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欢迎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 9月


其它链接: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 |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教育部 |  中国人民大学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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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8 19:54:11 | 只看该作者
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学术型博士生招生简章
2012-09-10       研招办

点击查看:2013年专业目录



欢迎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导师和院系在博士生选拔中的自主权,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潜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我校自2013年起对教育学部、物理学系(课程与教学论专业除外)、天文学系和全球变化与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的博士生招生选拔办法进行改革,试行“申请-考(审)核”制度。以上院系的招生办法另行公布。

一、招生人数

1.各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种专项计划(了解专项计划招生请点击浏览)。

本科直博生的接收面向全国重点大学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预计在2012年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公布接收情况,请注意查看。

只有本校在读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除试行“申请-考(审)核”制度的院系和专业外,接收硕博连读生的工作预计将在2012年12月底前完成。

2. 各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标注或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报考人数、生源质量、科研项目和经费情况以及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导师所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综合确定。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报考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独立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2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如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单证专业硕士等),如果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并须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2日至12月12日。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graduate.bnu.edu.cn/bsbmindex.htm。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的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

2.报名者须于2012年12月21日前(以邮戳为准)按要求向报考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书(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提示: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准考证不再寄发,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四、选拔

选拔包括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及两门业务课,以专业目录为准。

初试时间:2013年3月30日、31日。

初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

复试有可能安排在初试后马上进行,也可能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安排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五、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六、学费和奖助学金

1.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两类: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和定向培养博士生。凡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的为非定向培养博士生,不转入的为定向培养博士生。

2.所有研究生须缴费上学。普通博士生学制三年,本科直博生学制五年,学费每年1-1.2万元(因专业而异)。

学校为博士生设基本奖学金,基本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博士生(含定向培养生)只要入学成绩合格、每学年考核合格,即可在每学年获得与当年应交纳学费等额的基本奖学金,换言之,可冲抵当年全部学费。

除此之外,非定向培养博士生还可享受博士生基本助学金,每人每月10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

定向培养博士生只能申请基本奖学金,不能申请基本助学金。

按照教育部规定,已获博士学位人员及年龄超过45周岁人员攻读博士学位,须由考生本人自付学费(自筹经费培养)或由所在工作单位代付学费(委托培养),这两类博士生不能申请学校的博士生基本奖学金和基本助学金。

除上述博士生基本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博士生优秀科研成果版面费资助金、教育部学术新人奖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七、其他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重点建设项目-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中查询。

2.体检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不符合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北京地区定向培养博士生在单位保证其学习时间的前提下可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其他博士生均须全脱产学习3年。

4.录取为定向培养的北京地区考生学校将不安排住宿。

5.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



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研招办信箱:yanzh@bnu.edu.cn,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



备注:如果201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注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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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8 19:55:33 | 只看该作者
复旦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09-07     阅读次数: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300名左右(含直接攻博生、本校硕-博连读生和公开招考人数),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名额。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我校部分学科、专业(如哲学)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参见《复旦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院系备注栏。

② 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③ 已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ren)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过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五名)。

4、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5、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

7、报考非定向或定向培养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的考生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类别);

8、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9、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2年12月1日至31日,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网址:  http://www.gsao.fudan.edu.cn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所需要的报考材料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上传材料具体详见《复旦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或《复旦大学部分院系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及《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2、完成网上报名后,应于复试时或按所报考院系要求将报名表格、学位证书及有关奖励证书等复印件一并寄(送)至所报考院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报名费(250元)在网上报名时一并予以支付。

3、公开招考考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和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按报考条件要求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复试时在所报考院系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六、考试

1、初试时间:2013年3月9日至10日。地点:复旦大学(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2、初试科目:外语、两门业务课(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根据初试成绩和报考材料的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各学科专业差额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地点由所报考院系另行通知。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① 政治(文科类考生加试马克思主义著作选读,理、工、医科类考生加试自然辩证法),加试时间为2013年3月10日下午;② 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地点由所报考院系另行通知。加试科目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择优录取。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八、其它

(一)体检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政编码:200433;

联系电话(021)65643991;传真(021)65644159。        

E-mail: gs_admission@fudan.edu.cn

网址: http://www.gsao.fudan.edu.cn

(三)备注

凡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者为自设专业,导师姓名上带“*”为兼职教授。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费标准请浏览我校财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cwc.fudan.edu.cn)。



九、招生改革说明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的体制与机制;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为核心,不断选拔和培养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我校于2000年试点两院院士和杰出教授自主招生政策,2007年又率先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考核制”改革。2013年,我校开展“申请-考核制”招生改革的单位包括: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生命科学学院、化学系、现代物理研究所、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材料科学系、高分子科学系、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历史学系、先进材料实验室、上海数学中心、上海医学院(基础与临床、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上海市肿瘤研究所、放射医学研究所、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生物医学研究院、上海市影像医学研究所、脑科学研究院)等。              

2013年我校继续在数学科学学院和物理学系并新增脑科学研究院试点开展博士研究生长学制招生、培养改革,主要招收本科起点长学制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选拔办法参见《复旦大学部分院系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热忱欢迎优秀学子报考复旦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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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8 19:56:11 | 只看该作者

南京大学201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公开招考方式的报考条件是: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已获学士学位(但未获硕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同等学力的人员:

  (1)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第一作者),或有专著;

  (2)有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

  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提前攻博的报考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之外,还必须是品学兼优、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出类拔萃的在读优秀硕士生(具体条件另定)。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2010年全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专业均实行一次性招生(秋季入学)。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10日(网上报名)。

  2.考试时间:2010年3月13-14日(复试安排在初试后的两天内进行)。

  考试地点:南京大学(具体安排以准考证和通知为准)。

  入学时间:2010年9月。

  四、报名手续

  凡报考我校博士生者全部通过网上报名(具体报名办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中公布),并交纳报名考试费(外地考生从邮局汇款,在汇款单上务必注明网上报名编号)。报名交费后,不办理退款手续。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研究生院将于2010年1月中旬左右用挂号信寄出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按照“宽口径、厚基础”的选拔人才方式,我校继续实行按学科、专业统一招生的办法,考试科目按学科、专业统一设置,导师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加强复试,择优选拔。

  2.考试科目以《南京大学201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若有选考科目时,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时确定选考的考试科目名称,否则由我院指定。

  3.博士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其中,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必考,政治理论为同等学力人员必考科目(考试内容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考。

  所有考生都要进行一次综合性复试。复试的方式方法、程序及要求由我校各院系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复试形式可笔试、口试或者其它必要的测验。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复试,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由报考院系指定)。

  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向报考院系提供相关的评价材料: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自我评价、硕士论文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4.考试(初试、复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带学士学位证书)“三证”原件进入考场,以便核查。

  5.入学考试成绩将于考试后一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电话、上网查询。

  六、其它

  1.招生目录中列出的招生人数为全年计划内(含非定向、定向博士生)招生人数。另可酌情招收部分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博士生。非定向博士生和定向博士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定向博士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工作,非定向博士生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委托培养博士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自筹经费博士生的培养经费由学校在培养条件、指导力量具备的前提下,用指导教师的科研经费,或向社会多种渠道筹措解决,毕业后通过“双向选择” 或按自筹经费合同就业。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博士生的培养费原则上不超过国家生均教育事业费拨款标准。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在录取环节,南京大学将与考生所在单位签定协议);人事关系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或自筹经费;非在职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或自筹经费。

  2.为促进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我校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任务,定向培养专向招生计划30名。报考条件为:(1)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3)往届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满足我校规定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5)身体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招生办法。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推荐报考,拟录取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和地区工作,服务期为8年。

  3.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我校承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培养任务。报考条件为:(1)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教师。(2)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3)具有硕士学位。(4)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

  该计划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根据“质量第一、宁缺勿滥”的原则,从报名者中择优选拔。考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4.兼职导师需与指定专职导师联合招生,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博士生。

  5.我校将优化笔试、强化复试,突出科研创新能力的评价,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录取。为保证培养质量,提高科研效率,鼓励有能力和条件在规定年限内获得学位的考生报考非定 向 博士生,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

  6.已通过南京大学中期考核的在校硕士生,在报考(含公开招考、提前攻博、硕博连读)我校非定向博士生的同时,可申请“国家公派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共计75名,其中哲学系4名、商学院6名、法学院2名、公共管理学院3名、社会学院2名、文学院6名、外国语学院2名、历史学系4名、信息管理系1名、工程管理学院1名、数学系1名、物理系6名、电子科学与工程系1名、化学系9名、环境学院3名、天文学系1名、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4名、大气科学学院2名、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3名、生命科学院5名、模式动物研究所1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2名、材料科学与工程系1名、医学院4名、建筑学院1名)。获得公派资格并已派出的拟录取考生,不占用导师招生计划;未派出的拟录取考生占用导师招生计划。

  7.考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8.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和学籍。

  9.报考博士生所需的报名考试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10.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不办考前辅导班。

  11.有关网上报名及复试等相关事宜请及时查询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grawww.nju.edu.cn)及报考院系网页。

  12.招生专业名称上带“★”为自主设置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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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8 19:59:59 | 只看该作者
2013年外交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进修过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并提供成绩单;
     ③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两篇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报考者通过初试后,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及两门硕士阶段专业课。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考试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5日—12月15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2013年3月2日—3日
    考试地点:外交学院
    考试方式:初试为笔试,复试另行安排。


四、其他事项
    1.导师招生人数根据报名和考试情况可适当调整。
    2.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学制:全脱产博士生学制为三年,委托培养博士生学制为四年。拟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报考类别只能为委托培养,不调档,不转人事组织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每位导师录取在职委托培养博士生不超过一名,全院录取在职委托培养博士生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招生总人数的30%。全脱产非在职博士生原则上均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生(公费生),除免交学费外,额外享有奖助学金。

五、招生专业目录
    外交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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