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70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4-21 14:29: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兼有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多学科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以“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为校训,以“推动社会政治进步和法制文明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办学理念,严谨治学,砥砺人才,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在法学领域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学校目前设有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经济法学院等12个校属院部,教职工1400余名,教授、副教授340余名,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140余名,各类的在校学生2万余人。
一 、开设专业及课程设置
开设专业: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课程模块:
法理、宪法、民法总论、第一外语、刑法论、侵权行为法论、国际公法专题、国际私法专题、国际经济法专题、国际公法经典案例、国际私法经典著作、WTO法律制度、国际贸易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投资法、WTO法律制度、国际金融法、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国际刑法、国际法经典著作、LAW on internetional sales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专利法、著作权、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学、中国行政诉讼法、比较宪法、国家赔偿法、港澳基本法与司法制度、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等。
二、招生对象
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及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三年。
主要招收:中国政法大学校友。
三、师资、学制和学习形式
1、由我校资深教授、博导授课;聘请校内外著名高级律师、法学专家作专题讲座,采用案例教学。
2、学制:两至四年(学分四年内有效)
3、教学方式:根据在职人员的具体情况,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一般利用节假日、双休日集中面授每月2-4天,并布置作业安排考试。
4、授课地点:深圳市
四、证书与申请学位
   (一)、证书
1、考察课以大作业、论文等方式完成。完成教学计划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加盖钢印、校长印、红印)。
2、通过国家每年5月份同等学历全国联考的学员,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可根据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相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申请学位费用学校按国家规定另行收取)。
3、通过国家每年1月份全国联考的学员,补修除进修班所修学分之外的学分后,符合研究生毕业条件的学员,颁发研究生学历证;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可根据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相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学费和申请学位费用学校按国家规定另行收取)。
(二)申请硕士学位条件及程序:
1.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在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班的学员资格后,凭大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工作满三年的单位证明、一篇2000字以上法律相关且公开发表的论文,向学校学位办领取并填写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学校每年3月和10月进行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审查。
2.自通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之日起,四年内须:
①、通过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
②、通过研究生院和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并且成绩合格;
③、通过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外国语水平考试和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3.以上条件均满足后,研究生院将为您指定论文指导教师,一年内准备好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即可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
1.课程班学费:18000元,一次付讫。
2.课程班教材资料费2000元。
★ 特别说明:开课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六、报名及录取
① 填写报名申请表,同时交纳报名费200元;
② 查验学历、学位证书,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两份,近期一寸、二寸免冠蓝底近照各四张,并在背面署名;
③ 中国政法大学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合格后发课程班录取通知书。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交纳学费、教材费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报名地点: 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深圳教学点            
  报名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9号君悦阁大厦8楼(兴华宾馆旁)
欲报速从!联系本人QQ:879412736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4-16 13:39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