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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巧家爆炸案仍需排除合理怀疑 需给警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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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ulidiyijun
时间:
2012-5-16 08:36
标题:
云南巧家爆炸案仍需排除合理怀疑 需给警方时间
从证据的角度看,巧家爆炸案仍有不少“合理怀疑”尚待排除。质疑者不妨带着问题,给警方留出时间和空间,等待下一次媒体通报和证据披露。
14日,云南巧家县公安局召开“510爆炸案”案情通报会,公开爆炸现场监控录像,公布相关证据,并确认赵登用为嫌疑人。
从案发当天“一妇女不满拆迁补偿抱子实施爆炸”传言,到随后警方通报称爆炸案系无关拆迁的赵登用所为,关键信息的落差与有限的信息披露导致了不少怀疑,警方“不便公开”的说辞又加剧了来自公共舆论平台的不信任。这次警方主动通报案情,迈出了舆情应对和危机化解的重要一步。
一个颇具戏剧性的细节是,巧家县副县长、公安局长甚至用自己的前程来担保警方结论的正确。这种个性官员的性情之举不难找到拥趸,但回到个案本身,平复质疑需要充分的证据,而不是某人的承诺,哪怕是用“官帽”来承诺。
从警方公布的视频和证据看,前期被质疑的送水工身份已被证否,有证据表明,赵登用案发时是城市候工者。这说明,网络舆情并非只有基于情绪的质疑,而无客观理性。
但是,警方14日披露的证据材料仍不能解释赵登用的作案动机,及爆炸物来源。赵登用曾在QQ空间里表露过“社会残酷”“要在沉默中爆发”等心情,这些网络空间里的只言片语能否证明赵的“****性”,值得考量。客观来说,确实存在这种可能,但也存在其他可能。
对一宗刑事案,其定案标准需“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假定赵登用为嫌犯,因他已在爆炸中身亡,此案将不再继续公诉和审判程序。这意味着,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即为本案的结论,对定案标准尤应从严把握。就在半个月前,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曾强调,民警要切实转变侦查办案方式,切实实现侦查办案由“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的目标转变。
从证据的角度看,巧家爆炸案仍有不少“合理怀疑”尚待排除。比如赵的亲属就提出质疑:炸药是禁品,赵登用不懂爆破技术,他是如何获得爆炸物并引爆的?赵登用不是被征地拆迁对象,他为何跑去征地补偿协议签约现场实施爆炸?赵登用的双肩包,家人没见过,是哪来的?
从现有信息出发,我们还能提出更多合理怀疑,这些正是警方当前调查工作的核心。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一切诉讼活动都是围绕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展开的。鉴于警方已明确表示,目前案件正在侦破中。质疑者不妨带着问题,给警方留出时间和空间,等待下一次媒体通报和证据披露。 分享到: 已转播 4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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