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标强制规定食品添加剂须明显标注且用通俗名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4-23 09:34: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在经过一年过渡期后,国家强制性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于本月20日起正式实施。通则规定,食品标签中应标示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营者的名称等内容,特别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并且必须使用“通俗名”,让消费者看明白。
昨天,记者走访京城多家超市,对面包、牛奶、豆浆、豆制品等食品进行调查,发现食品企业基本能做到对添加剂进行具体描述。不过,种类繁多的添加剂让市民担忧。
添加剂“通俗易懂”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表示,新标准要求明确标明食品成分,添加剂标示要通俗,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计算等。“以前只要注明含着色剂、增稠剂就行,现在不可以了,必须把具体的着色剂名称标注出来。”董金狮说,以食品添加剂‘柠檬黄’为例,可选择标示为三种形式:1)柠檬黄;2)着色剂(102);3)着色剂(柠檬黄),但不能只标示“着色剂”。
品种太多市民担忧
记者昨天走访了多家超市,发绝大多数食品的标签上添加剂标注得均比较具体,如一些食品的“添加剂”、“着色剂”后面都加了括号,注明具体名称。但也有一些食品打“擦边球”,比如标示“丙酸钙”,但未解释“丙酸钙”是什么。
由于有更多的添加剂“现身”,消费者表示出了担忧。以火腿肠为例,一根火腿肠的添加剂少则10多种。“这么多添加剂,我们虽然看不大懂,但真是不放心,吃的到底是火腿肠还是添加剂?”
董金狮建议,应尽量购买添加剂少的食品。
分享到:  已转播   4 相关阅读:
2012.04.20
2012.04.18
2012.04.12
2012.04.09


推荐微博:换一换  巴黎观察 看天下 七日谈 德国铁路局欧洲自由行 新疆铁路 宋英杰 蒙太奇 宝拉 亦钦陈 小田儿 路建青 中原网徐秀丽 杨海鹏 王哲 新闻哥 腾讯新闻 活着 微讯 今日话题 腾讯图片全部收听全部收听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6-7-24 10:57 , Processed in 0.578125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