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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银行员工窃取储户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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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0 16:31: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辽宁)抚顺市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一储蓄所内,数名储户存款“不翼而飞”。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原来是储蓄所前台柜员吴某盗取了储户的存款。
  3月31日,抚顺市某农村信用合作社领导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单位会计在核对前日存取账目时发现,一名姓吴的女性柜员办理的业务中,存在严重问题。
  警方查证,吴某在2009年2月至2012年4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骗其亲友到其所在储蓄所存款,然后盗取储户的信息,以挂失名义提取存款67.5万元。
  3月29日、30日两天时间内,吴某又利用职务之便,事先留好存单空白底联,将5名储户前一天存入的定期存款135万余元提取。在掌握确凿的证据后,办案民警对该案进行了立案侦查,并对吴某予以刑事拘留。吴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交待,她已将赃款转移到其朋友袁某某处,准备将此款用于做生意。随后,办案民警连夜驱车赶赴鞍山市,在袁某某家中将其抓获,同时缴获赃款150余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抚顺市公安局介绍,这只是抚顺市全面启动打击经济犯罪的专项行动中的一个案例。 3月1日起打击经济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抚顺市警方已经破获经济犯罪案件近百起。专项行动将在今年8月份结束,抚顺警方下一步工作重点将集中在假币犯罪、涉税犯罪、商贸犯罪、金融犯罪、洗钱犯罪等方面。 (新华网辽宁频道/辽沈晚报 郑澄江 赵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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