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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神木将地沟油倾倒荒地被指再造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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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1 08:34: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榆林讯(记者宋飞鸿祁铭)神木县多家部门近日联合行动,查获大批不法分子囤积的地沟油,执法人员事后将这批地沟油抛洒在荒山坡上。本报昨日报道此事后,神木垃圾处理部门和执法销毁人员仍各执一词,榆林市环保部门认为,抛洒地沟油方式欠妥。
  网友谴责:缴而不毁,再造污染
  3月26日,神木县多家执法部门查获9吨地沟油,执法人员曾公开表示,要妥善深埋这一批地沟油,记者走访发现,地沟油被抛洒在野外。对此,社会舆论反响强烈,不少网友批评神木执法部门的做法轻率。
  “这种行为简直是儿戏,根本不负责任,不会处理就别胡乱处理,环境污染的责任谁来负?”网友“一品江山”说。“缴而不毁,再造污染,执法部门应反思。”网友“东方印象”说。相当多的网友表示,查处地沟油的行动值得叫好,如此收场却令人失望,让人觉得执法部门“虎头蛇尾”,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如何处理几个部门各执一词
  神木县工商局经侦大队队长刘玉磊昨日说,山坡上抛洒的地沟油正是执法人员查处的那批。“环卫人员要回收油桶,砸烂后油渗入土里,随后再当场深埋。”刘玉磊称,目前处置地沟油工作由填埋场具体负责,应该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对此,神木县环卫所方面有不同声音,一位工作人员抱怨说,执法部门将数十个装满地沟油的大油桶运到这里,根本不符合填埋标准,工人们也不会处理地沟油,“只能按对方要求把油桶砸烂,但绝不能放入垃圾场填埋”。
  神木县环卫所垃圾处理场队长白功亮介绍说,执法部门抛洒地沟油区域不属于垃圾填埋区,政府部门仅在此处焚烧过非法印制品。神木垃圾处理部门认为,这批地沟油销毁处置不能由他们负责,至于是否会污染,不好判断,只能保持现状。
  环保部门:难挥发填埋不合适
  昨日,榆林市环保局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姜立志表示,地沟油属于动植物油类,成分较复杂,不能排入水体,否则会恶化水质;填埋处理也不合适,因为地沟油在自然条件下很难挥发;最好的办法是由油脂加工企业将地沟油工业化处理,改造加工为洗涤剂或燃料。但榆林地区目前还没有处理地沟油的机构,可以联系一些化工企业处理。
  神木县执法部门的做法,姜立志认为不妥。他说,当油脂混入土壤中,短期内肯定污染土壤,自然化解需要大量土壤微生物,时间长短视当地的土壤环境,“还好抛洒的是地沟油,消解可能需要10余年或几十年,如果是石油污染,消解可能需要上百年甚至更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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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4 12:14: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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