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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受理云南白药股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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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5 10:02: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年,陈发树与云南红塔集团(以下简称云南红塔)签订转让协议,以22.08亿元购买云南白药(000538,收盘价51.00元)6581.39万股流通股份。不料,2年时间过去,交易迟迟未能完成。2011年底,新华都(002264,收盘价11.58元)实际控制人、福建首富陈发树以买家身份将没有履约的卖家云南红塔告上法庭。云南白药今日公告,云南高院已受理此案。
  云南白药在公告中表示,2011年12月30日,公司接第二大股东云南红塔通知,对方于2011年12月28日接到云南高院《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副本。通知书称,陈发树已向该院递交诉状,决定起诉云南红塔。陈发树的诉求有四项:一是要求确认他与云南红塔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合法有效;二是要求判令云南红塔全面、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三是要求判令云南红塔赔偿所获股息1184.65万元及其利息和转增股份1974.42万股;四是要求判令云南红塔赔偿截至2011年12月8日上午10点整的总损失并承担案件一审受理费。
  公告中所说的 《股份转让协议》,即云南红塔曾于2009年8月13日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持有的云南白药6581.39万股流通股份,交易完成后,云南红塔将不再持有云南白药股份。
  对于转让原因,云南红塔曾表示,是根据国家烟草总局“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方针,以及对烟草行业提出的回归主业的业务调整方向和政策要求,逐渐从多元化经营的格局中逐步收缩,压缩辅业,回归烟草主业,从而提高资产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管理要求。
  2009年9月10日,云南红塔确定陈发树为股份转让的受让方,双方签订了 《股份转让协议》。5天后,云南白药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该次转让已获得云南中烟工业公司批准,只需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陈发树便成为云南白药的第二大股东。
  然而,云南白药此后便再也没有公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核情况,从今日的情况来看,相信交易就卡在这个环节。但,外界至今不清楚交易没有获得批准的原因,云南白药也没有透露。
  其实,如果该交易已实施的话,陈发树现在应该获利丰厚。
  当初,云南红塔每股转让价为33.543元,与转让日云南白药的收盘价相当(前复权),并没有贱卖。截至2011年12月8日上午10点整,云南白药的股价为58.09元/股;并且在经过分红送转之后,6581.39万股已变成8555.81万股,市值高达49.7亿元;如果加上1184.65万元现金分红,已是当初交易金额22.08亿元的2.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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