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8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税总局出新规 车辆购置税过户业务明年取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2-30 09:03: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车辆购置税过户业务明年取消
国税总局发布新办法,明年1月1日起,车主不用到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手续
本报讯 (记者冯尧)记者昨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国税总局近日发布新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
按照2006年开始实行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车主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变动手续后,同时又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手续。记者对照了此次发布的最新版本管理办法后,发现旧版本中的第41-46条已经删除,即取消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这意味着,从2012年1月1日新征管办法实施后,车主不用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称,根据原来征管办法,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办理程序复杂,涉及资料繁多。特别是转籍手续更是繁琐,一般都要三到五天时间才能办好。“另外,有的车辆经过几次易手之后才来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纳税人很难找到原先的车主,无法提供有关的车辆资料,这样,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也会很麻烦。”上述人士表示。分享到:  已转播  11 相关阅读:
2011.08.05
2011.01.04
2011.01.01
2010.12.30
2010.12.29


推荐微博:换一换  重庆晨报 新安晚报 潇湘晨报96360 BTV新闻 每日新报 全球连线 腾讯新闻 微讯 今日话题 新闻哥 岳叶子 程平 艾红霞 梁加均 赵鹏全部收听全部收听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5-21 01:45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