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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校车要求“四统一” 五种情况坚决不准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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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7 19:22: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学生校车不安全,可以电话举报它。昨日,重庆市教委、公安、安监、质监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新的校车安全管理规定。新规要求,所有的校车必须做到“四统一”:统一校车外观标识、统一校车驾驶人资质、统一校车安全检验标准、统一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培训。校车车况不良、超员、驾驶人资质不合、证件不齐、跟车护送老师未到位等5种情况下,校车坚决不准上路。此外,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校内车辆管理:进入校内车辆,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学生上课及晚自习期间,除救援、消防等应急车辆,所有车辆不得入内。
  即日起,五部门还将进行联合执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0天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冬季大会战”,对全市校车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届时,对校车超速、超员、驾驶资质不合格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理。各区县交巡警支(大)队将公布校车交通违法举报电话。
  作者: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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