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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日相关报道
所谓垄断,与消费者无直接关系?
人民邮电报总编辑武锁宁表示,英美日的类似垄断比例更高
据新华社电 继央视早前对电信联通涉嫌垄断的报道之后,人民邮电报昨日以头版头条反驳央视的相关说法,两大媒体如此针锋相对,甚为罕见。昨日,新华社记者经过广泛采访,力图纯技术地为读者还原这一争端事件的实质。
尚在进行中的垄断调查
根据新华社记者掌握的信息,今年4月下旬,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后改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向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下达了调查通知。6月份,发改委通报初步调查结论:认定两公司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涉嫌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并拟按照有线宽带接入总体收入的1%-10%进行罚款。两公司随后分别提交了为自己辩护的反馈意见书。
10月17日,发改委就有关情况征求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和工信部意见。会上,各方意见分歧较大,比较集中的观点是此乃大事,在证据还不充足的情况下,需谨慎从事。发改委在会上表示,将就有关方案在征求国资委和工信部等相关部委的意见后上报国务院。
11月9日中午,在发改委未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之前,李青通过央视披露了反垄断调查情况。
据了解,整个调查过程本来是严格保密的,相关企业的员工甚至被要求在谈话记录上签名确认,“就像接受警方询问一样。”因此,报道一出,相关各部委除了感到吃惊,还有些尴尬。而在海外上市的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股价也经历了惊心动魄的暴跌和一系列诡异的变化,目前尚不能排除国际资本市场大鳄闻到血腥味而杀入的可能性。
根据我国2008年生效的反垄断法第44条,“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行为调查核实后,认为构成垄断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可以向社会公布。”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认为,发改委在调查结论未出的情况下,就在全国影响力巨大的媒体上公布此事的做法“欠慎重”,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是否垄断,要用事实、证据说话。在没有得出企业垄断的正式结论之前,不宜公布,否则对企业不公平,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也难以扭转。只有在实体和程序上都合法合规,符合实际,企业才能心服口服,政府才有公信力。”
与消费者无关的“神仙战”
此次发改委反垄断调查针对的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的专线接入市场的垄断问题。也就是说,无论发改委反垄断调查最终结论如何,都与普通用户的宽带价格没有关系。
然而“电信垄断”一词仍然极大地引发了公众的共鸣。发改委认为,已基本查明两公司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共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肯定具有支配地位,两家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对竞争对手给出高价,涉嫌存在价格歧视。若事实成立,则可能处以高达数十亿元的罚款。
对此,人民邮电报总编辑武锁宁认为:“有线宽带市场份额的比重超过三分之二就涉嫌垄断,这样的讨论没有意义,因为全世界电信业都是这个结构,日本NTT一家占了80%,英国更高,美国也不例外,这是由接入网的规模化生产的性质本身决定的。”
武锁宁介绍说,由于线路铺设成本巨大,加上全覆盖、双备份、多线路等各种电路维护措施,以及承担普遍服务,与国际电缆商之间进行结算等因素,宽带网注定需要集中在几个技术过硬实力雄厚的专业大公司手里。
据介绍,有线宽带接入市场和ISP接入市场是两个不同的相关市场,ISP接入市场只是有线宽带接入市场很小的一部分。在有线宽带接入市场具有一定优势地位并不表明在ISP接入市场也具有优势地位。事实上我国ISP接入市场竞争激烈,尤其是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之间,任何一家都无法控制ISP接入相关市场的价格。除基础电信运营商外,还有700多家合法的ISP可以提供带宽,非法宽带业务提供者也不在少数。
“先不说违规还没认定,就算违规了要按1%到10%罚款,也应该以ISP专线接入为基数,而不是以整个有线宽带收入的数百亿元为基数。现在报道都说罚款数亿至数十亿,这不是耸人听闻地混淆概念吗?”北京邮电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知名教授说。
对发改委要求改正的ISP“价格差异”,业内也有很强烈的不同意见。
“ISP专线接入的宽带产品、服务保障和竞争态势不同,则价格必然会有差异。比如国际、国内接入的价格,穿透与静态接入的价格肯定不一样。加上区域因素,每个客户的交易条件都是不一样的,当然价格就会有差异。如果不考虑产品、服务和市场的不同,直接因为价格存在差异就要进行价格管控,那不是又成了政府定价了?那才是真正的垄断。ISP专线接入价格若不能按照市场机制定价,将扭曲市场的资源配置,影响互联网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不利于我国互联网产业的创新和长远发展。”这位教授说。
专家分析“电信联通涉嫌垄断事件”
有的没有做好
好的没被理解
“未来问题的核心不在于‘接入市场’是否垄断,而是背后的网间结算以及互联互通问题。形成今天这样的局面不能完全归咎于运营商。”独立分析师付亮11日晚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分析指出:应当由监管部门制定一个合理的规则,再让运营商有序竞争。
付亮表示,对于发改委调查的事情,他早在9月18日左右就得知了,“现在事情都过了将近2个月了,发改委的调查至今也没有多大的进展。央视这个时候(11月9日)拿出这样的新闻报道来,确实让人质疑。”
至于央视和《人民邮电报》到底孰真孰假?付亮笑着说:“各有各的问题。央视确实在这个报道上不恰当地引用了一些例子,而且这些例子不具代表性;但是,像《人民邮电报》这样的‘发泄性报道’也是不对的,偏激不利于阐明专业观点,也不能因为央视新闻中的某点失误就炮轰央视。”付亮坦言:“关于联通和电信,我认为是他们该做的事情没做好、但也有做好了的事情没有得到正确的理解。”
发改委还未有定论
称“央视记者还没有厘清基本概念”
人民邮电报
在《人民邮电报》的文章中,处处可见激烈的言辞,最后更直接指央视及此新闻采访的记者不负责:“‘可能’、‘如果’等在新闻体裁中十分忌讳的用词,组成了央视这段新闻的大部分内容。11月9日,发改委对两家运营商进行的反垄断调查还未结束,发改委还没有作出最终结论和处理意见。根据反垄断法第44条,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行为调查核实后,认为构成垄断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可以向社会公布。然而此时,央视抢先一步在当天中午的‘新闻30分’播出了报道。就连投行高盛都认为:‘这次的事件让我们非常惊讶。惊讶的是,在任何官方定论还没有出台之前,央视的报道就进行了一些类似于巨额罚款的推测。’央视此举是否违反相关规定,自有专门的部门去裁定。但是单就这一报道本身,也是漏洞百出,只要稍有新闻素养的人就能看出破绽重重:其一,近4分钟的报道只对发改委进行了单方面采访,根本没有给另一方当事人澄清事实的机会,有悖于新闻的公正性,从而误导公众,引发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二,记者在基本概念都没有厘清的基础上,用想象代替采访,用推测代替事实,大量使用‘如果’、‘可能’句型,将结论硬拧向耸人听闻的方向,有悖于新闻的客观性。此报道虽然取得了一时的轰动效应,但却因缺乏事实依据根本站不住脚,违背了新闻工作的基本职业道德和准则,不仅与国内新闻战线正在提倡的‘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精神相冲突,更与央视国家级传媒的地位不符。”分享到: 1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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