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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异地户籍夫妻可同游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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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1 11:47: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郭超)夫妻俩户籍不在同一个城市,想一起去台湾旅游将成为现实。昨天,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关于赴台旅游跨区域组团事项的通知》,正式开放大陆居民直系亲属异地参加赴台旅游团、赴台游组团社承接单一机构跨区域赴台团队旅游业务。
  直系亲属可异地报团
  根据国家旅游局下发的通知,今后各赴台游组团社可以组织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大陆居民跨区域赴台团队旅游。该新规的实施意味着赴台游异地组团政策打开突破口,促进目前城市中越来越多的异地夫妻、家庭成员赴台游。 根据目前规定,赴台游个人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参团,异地组团违规。
  通知中对异地组团也有比较严格的限制,赴台游组团社违反规定为非直系亲属关系的大陆居民提供赴台游服务的,主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暂停赴台旅游业务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的处理;造成重大服务质量事件的,暂停其赴台旅游业务一年;造成恶劣影响的,可能会取消其经营赴台旅游业务的资格。单位可集体组织赴台游
  该通知还说明,旅行社可以承接由单一机构组织并委托的跨区域赴台旅游团组。其中,单一机构是指中国大陆的相关机构包括:在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正式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单位;行业性组织机构。 单一机构组织委托的跨区域赴台旅游团组仅限于:组织本机构正式员工并委托的赴台旅游团;组织本机构负责干部人事管理、党团组织管理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并委托的赴台旅游团;组织本系统分支机构人员并委托的赴台旅游团;行业组织机构组织正式会员并委托的赴台旅游团。
  旅游业内人士分析称,对单一机构赴台游组团的开放,将促进台湾会展游市场,使单位集体组织员工赴台游成为现实。
  据了解,自2008年7月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湾团队旅游以来,截至今年10月底,累计赴台团队旅游人数已达到282万人次。
  ■ 业内声音
  “新规将打破台湾游瓶颈”
  “是个利好消息,将打破台湾游目前的瓶颈。”华远国旅市场部孙丽婵认为,新规有望成为台湾游的新增长点。
  她解释称,根据发布内容理解,身居异地的直系亲属可在同一个地区组团出游,打比方说,户籍分属北京市和天津市的一对夫妻,按照现行规定,如果想一同组团赴台旅游,只能分别在户籍所在地通过旅行社参团。按照新规,他们可以在同一个城市参团赴台旅游。“这将刺激年轻人赴台市场,对家庭游也有带动。”
  此外,新规还明确了机构统一出游的原则,这也使单位组团赴台游成为可能。“以前赴台游会展方面是弱项,主要是受此制约。”她表示,旅行社将根据下一步的细则出台,制定相应的会展线路和家庭游线路。
  根据乐观估计,国家旅游局在11月初公布该规定,有望赶在春节赴台高峰前正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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