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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宅设计标准提高消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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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6 13:03: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火灾探测报警器将推广 高层须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新增消防安全警示标志、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会同相关部门和设计院对《住宅设计标准》进行了局部修订,重点是针对目前上海公共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加强居民住宅消防硬件设施建设,确保住宅设计满足防火安全的要求,该标准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修订的《住宅设计标准》新增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喷水灭火系统、报警装置、应急广播装置、避难层(区)等条文,明确了在住宅户内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在居民小区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疏散通道等处增设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并对住宅设计所涉及的总体结构、公共部位、给排水、电气及智能等环节的条文进行了修改。
  针对上海城镇新建商品住宅中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数量日趋增多的现状,为切实增强城市高层建筑及超高层建筑的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新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增加,特别明确:在高层住宅共用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手动报警、应急广播装置;在超高层住宅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避难区。对已建成的居民住宅,将结合修缮或改建工程,增设、改善其消防设施。
  录入编辑:薛冬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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