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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对涉恐资金冻结作出专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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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09:16: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10月24日电 (记者崔清新、邹伟)为进一步加强涉恐资产监控工作,推进反恐怖国际合作,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对涉恐资产冻结作出专项规定。
据介绍,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及时冻结涉恐资产是预防恐怖活动的重要和有效的措施,联合国安理会的有关决议也对各国“毫不迟疑”地冻结从事、参与、资助恐怖活动组织、个人的资产提出了要求。依照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对存款等的冻结,需要通过立法提供法律依据。
对此,草案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公布恐怖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时,应当同时决定对涉及有关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予以冻结。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发现涉及国务院公安部门公布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的,应当立即予以冻结,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部门和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分享到:    1 推荐微博: 王跃春 曹轲 财新杨大明 王富海 郭谷斌全部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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