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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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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0日 阅读次数: 166 默认字体 9pt 10pt 11pt 12pt 13pt 14pt 15pt 16pt 17pt 18pt 20pt 25pt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和《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及4月7日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工作的会议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 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招生工作重心转移到更加注重提高生源质量上来,切实将保证质量放在首位。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客观评价,各种考核成绩都应科学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1. 成立由主管院领导任组长、研究生部负责人和院纪委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学科(方向)负责人为成员的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全面负责我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并处理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争议、投诉等。
2、研究生部负责研究制订我院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并具体组织开展各专业复试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3. 各专业学科组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原则上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并根据研究生部要求制订本专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时间及安排
时 间 内 容 (地点)
4月22日(周二)
上午7:30-11:30 资格审查(教学楼大厅)、体检(门诊部)
4月22日(周二)
下午2:00-5:30 非外语专业外语考试(交流中心)
外语专业专业课考试
4月23日(周三)
上午8:00-12:00
下午1:30-5:30 各专业课考试(教学楼、交流中心)
4月24日(周四)
上午8:30-10:30
下午2:00-4:00 同等学力专业课考试(教学楼)
备注:
1、资格审查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张1寸证件照片。
2、具体复试安排见4月22日上午张贴的考场公告。
(二)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外语能力考核(指非外语专业)、综合素质考核。
1、专业课测试。
专业课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考核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专业课测试一般采用口试方式(外语专业有部分笔试内容)。专业课测试总分为100分(含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口试得分)。
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专业课,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外语能力考核。
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实际运用外语的能力和水平。考试时间为60分钟,其中20分钟为听力考试,40分钟为笔译考试,外语考核总分为50分。
3. 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综合素质考核由研究生部党总支通过进行人事档案审查或外调等方式,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三)复试成绩及其使用
1. 专业课测试得分+外语能力考核得分=复试总成绩。
2、复试总成绩占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50%,初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成绩的50%。
3、各专业复试成绩及格线见下表:
专业 专业课测试 外语考核
世界经济、国际政治、国际关系 60分 30分
信息、化学 60分 25分
英语、日语、法语 60分 /
4. 综合素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1、2008年的我院研究生录取工作继续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生源较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计划;对生源不好且复试结果较差的专业可适当减少计划。
2、建立录取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我院2008年硕士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3、我院研究生复试为差额复试,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以其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复试)的高低为序,顺序录取,录满为止;复试成绩不及格(含单科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公费生(指国家计划内招生)名额在我院既定的各专业公费生计划指标内,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分配,用完为止。
5、所有调剂生(通信和化学专业除外)和线下生都只能录取为自费生(指国家计划外招生)。自费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前,须和我院签署有关协议。
五、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郭惠民
副组长:林宏宇 王学术
成 员:付卡佳 朱素梅 吴 慧 高红玲 张世红 闫素伟 竺家荣 刘月琴 申义怀
监督电话:010-62861266(研究生部)
010-62861397(纪委)
010-82837219(北京市研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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