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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年人均收入少于25357元可申报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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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1 09:16: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廉租房住户在抽签确认房号。

  第二次保障房需求调查启动 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放宽
  市政府昨日发布公告,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5357元以下,且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本市户籍人口的市民,均可在9月30日前参与本次住房保障需求登记,登记采用自行申报的方式进行。
  文/记者齐华伟
  年均收入门槛放宽近5000元
  市政府昨日发布显示,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中山市户籍人口住房保障需求调查登记。相比今年4月进行的第一次保障房需求调查,本次调查范围放宽。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5357元以下,且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本市户籍人口均可自行申报。
  记者注意到,根据中山市统计局公布的资料,2010年中山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357元,而本次调查的收入门槛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也是25357元以下,这就意味着,只要家庭收入低于人均水平既有机会进行申报。
  据悉,今年4月份进行的第一次保障房需求调查中要求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低于20400元,此次调查则放宽至25357元。不过,本次调查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上则从上次的25平方米以下下调至15平方米。
  调查为制定住房保障规划提供参考
  中山市房委办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人均收入放宽的目的,就是想通过调查了解到中山保障房的需求面到底有多大。
  据悉,此次调查也将为中山市实现住房保障动态管理、建立住房保障长效机制、完善住房体系和制定住房保障五年建设规划提供参考。
  TIPS
  填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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