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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多家航空公司下调航空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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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6 18:02: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长沙讯 自8月1日起,航空煤油出厂价进入每月一调后,相比迟迟不调的成品油价格,航空煤油价格更显“灵动”。受近期国际油价走低的影响,自9月1日零时起,国产航空煤油的出厂价从8 月份的7725元/吨下调至7610元/吨,而航空公司从中航油采购航油的综合采购成本将从8月份的7785元/吨下调至7670元/吨,每吨均降115 元。
  这一调降也牵动了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费的调整。自2011年9月6号零时(出票日期)起,南航将及时下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将由150元每位下调至140元每位,800公里以内继续保持为80元不变。儿童及因公致残军警燃油附加费减半征收,800公里以上征收70元,800公里以下征收40元,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详情请咨询95539。另据了解,国航国内航线以及海航集团的JD首都航空、8L祥鹏航空、PN西部航空等都是从9月6日出票开始下调。
  另外,记者从山东航空获悉,该公司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的征收标准已于9月5 日凌晨调降,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征收标准下调10元,降至140元/人,而800公里(含)以下航线则保持不变。具体规定为,对2011年9月5 日前已出票的,乘机日期为2011年9月5日(含)后的国内客票,不退还燃油附加费差额。对2011年9月5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2011年9月5日 (含)后旅客提出自愿变更,不退还燃油附加费差额。如改期与升舱(或更改子舱位)同时进行,需要换开新客票时,则需按照标准收取燃油附加费(如原客票已收取过燃油附加费,则与本期收费标准对照,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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