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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吴渤 实习生徐璇子 昨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公布广州市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提出了关于广州市2011年企业工资基准线和增长上下线的意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工资增长上线(警戒线)为20%、工资增长下线为6%。
通知要求,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应尽量确保本年度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下线水平。对依靠国家特殊政策获取超额利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非竞争性企业,工资增长应不高于下线水平。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应与工会或职工协商,经取得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可安排不增加工资或合理降低工资水平以共同应对困难,但支付给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通知还要求,企业在调整职工年度工资时,应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依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与职工进行民主协商。通知要求国有企业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开展岗位测评,规范绩效考核,将职工工资增长作为经营者薪酬考核的重要指标,合理把握经营者与普通职工的工资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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