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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奉节李慧明涉黑涉恶团伙案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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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6:50: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广网重庆8月4日消息(记者 刘湛)重庆开县法院近日对以奉节李慧明为首的涉黑涉恶团伙进行了开庭审理,涉案人员共16名,分别被指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枪支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等罪。
  检方指控,2003年,李慧明的牛马槽煤矿与代云国开设的无证小煤窑因煤炭资源问题扯皮,多次发生纷争,李慧明结识刑释人员被告人罗马建、沈乘东以及被告人饶仕贵,罗马建等三人是奉节县社会上的小恶霸,刻意将三人拉拢;罗、饶、沈三人同时也认为李慧明经济雄厚、势力强大,不仅可以从李慧明处得到经济上的好处,而且在违法犯罪后,还可以通过李慧明的社会关系,为他们打点,双方各为其利,各取所需,开始纠集在一起。
  七年来,李慧明与罗、饶、沈等在奉节县朱衣镇形成了以李慧明为组织领导者,以罗马建、饶仕贵等为骨干,以被告人沈乘东、易洪明、赵忠斌、张新、何松、何贤富、罗海春、陈期奎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4年7月8日,牛马槽煤矿会计易某与代云国因煤矿事宜发生纠纷。李慧明安排罗马建、饶仕贵带人去“收拾”代云国,造成代云国脾脏破裂。经鉴定,代云国的损伤程度系重伤。
  案发后,李慧明先后出资12.5万元赔偿给代云国,并给饶仕贵妻子“慰问金”1000元,还为罗马建支付律师费5000元,提供外逃资金4万元,支付罗马建妻子生活费1万余元。
  2004年7月,李慧明团伙成员罗马建因伤害他人而逃至成都市。罗马建为壮大组织势力,与老大李慧明商量用李汇给他的钱买枪,李慧明同意后,再次给罗汇去2万元钱。罗马建在成都青羊区一宾馆从易某处,以3.5万元购买仿微型冲锋枪一支、子弹12发,带回奉节并多次使用。后来,该枪被奉节警方查获。2005年6月,团伙一成员的哥哥与杨某发生纠纷。为给朋友帮忙,罗马建持仿微型冲锋枪赶到现场,吓唬杨某等人,并在现场开了一枪,迫使对方就范。
  据检方指控,李慧明团伙依仗黑恶势力,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涉足经济领域,随意殴打、恫吓他人,动辄组织上百人聚众闹事,甚至持微型冲锋枪施暴并现场开枪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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