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3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政治局集体学习揭秘:老师需要提前4个月备课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8-1 09:21: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怀仁堂,既是会议厅,又是大讲堂。6月28日下午,**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在这里举行。
  十六大以来,在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下,**中央政治局已连续10年进行了74次集体学习。学习课程涵盖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社会、国际问题、军事、党建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从2002年12月26日至今,有142位专家学者相继走进****讲课。
  课程涉猎广
  以集体学习凝聚共识,在中国***历史上早已有之,但固化下来却是始于十六届政治局。2002年12月26日政治局首次集体学习时,胡锦涛说:集体学习“要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
  从政治局集体学习的课程表看,国家领导人的学习内容涵盖范围十分广泛。其中经济议题出现的频率最高:从世界经济形势到国内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金融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重大话题都包括其中。“法治”也是学习的重要主题。此外,军事、科技、文化、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话题也成为高度关注的内容。
  集体学习是一个信号、一个加速点。2008年4月,中央政治局举行集体学习,内容为“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研究”。此时,即将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初露端倪。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被迅速推上议事日程前列,成为刻不容缓的战略任务。
  中央党校的卓泽渊教授曾于2006年和2011年讲过2次课。第一次的题目为“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第二次的题目为“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在卓泽渊眼中,两次主题的变化反映了中国的法治推进。如果说第一次学习强调的是党自身的依法执政,第二次强调的则是如何保证政府依法行政。
  当“老师”不容易
  从目前公开的报道看,中央领导集体学习基本上是由中央办公厅、相关部委、相关科研机构三层协作实施的。每次题目确定后,就会挑选老师。
  担任“****的老师”并不容易。据曾讲课的老师介绍,通常约4个月前接获通知,然后开始备课。正式授课前,基本要经过三轮试讲,试讲之后是正式讲课。
  据记者统计,从2002年至今连续10年,有142位专家学者相继走进****。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人数最多,有24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以11人位居第二;中国人民大学10人;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和军事科学院均为8人;中央党校和中央党史研究室分别以7人和6人紧随其后。
  许多老师都说,他们不是去****上课,只是讲解。参与过两次法治主题讲解的卓泽渊告诉记者,为****讲解与为学生讲课有着根本区别,“既不是对法律常识的普及,也不是对法律知识的讲授,所探讨的都是如何运用法律理论解决现存的法律问题,推动法制发展,推动社会的科学发展。”
  为全党树立榜样
  今年是建党90周年。“七一”前夕,中央政治局专门就中国***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研究进行集体学习,而且要求:“始终把党的先进性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不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保持党在实践上的先进性,必须重视学习、善于学习。在2003年至2011年间,**中央政治局关于党建问题的集体学习达到10次之多,十分注重党的修养和先进性建设的学习。“建设学习型政党需要全党共同学习才能完成,党中央发挥很大作用。中央政治局学习是具有标志性的重要活动,也是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重要举措。”卓泽渊表示。
  卓泽渊认为,建设学习型政党是中国***的一种主体自觉,政治局集体学习制度为全党树立了一个榜样。“政治局里每个人都承担重要责任,有繁杂的工作任务,集体学习必须找出所有人共同的时间,比单个人抽出时间还难。能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这是国家领导人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的表现,也是中国***在新历史时期适应新时代变化、新时期执政任务的治国共识。”卓泽渊说。 分享到:  已转播  相关阅读:
2011.07.30
2011.07.22
2011.05.29


推荐微博: 欧盟在中国 美国驻华大使馆 丹麦驻华大使馆 法国驻华使馆 希腊使馆新闻处全部收听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8-29 02:38 , Processed in 0.281250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