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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加大犯罪惩罚力度 当判死刑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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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0 11:38: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广网北京7月19日消息(记者孙莹)最高人民法院今天(19日)发布,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利用职务便利在城市建设领域谋取利益的职务犯罪现象尤为突出。最高法将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和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案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布,两名罪犯经最高法核准后,已于今天上午被执行死刑。
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涉案金额高达两亿七千多万元。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一亿八百多万元。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分析,两个典型案件均发生在经济发达地区,两罪犯同样都曾经担任主管城建工作的政府领导。
孙军工:两人的主要犯罪行为也均与土地审批和建设领域相关,都是利用手中掌握的土地审批等行政权力违规操作,为自己攫取巨额私利,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在城市开发建设领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针对职务犯罪被判缓刑比例高,被公众质疑的问题,孙军工表示,最高法正在制定司法解释,严格规范职务犯罪案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
孙军工:加大职务犯罪的经济惩罚力度,不能退赃的,在决定刑罚时应当作为重要情节予以考虑。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绝不手软。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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