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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2层以下公共机构建筑建设屋顶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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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09:33: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北京7月18日电(记者余荣华)首都正将绿化美化的视野延伸到房屋建筑之上。根据日前出台的北京市《关于推进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凡是符合条件的12层以下公共机构所属建筑屋顶都将实施绿化,建设“空中花园”。
  据介绍,今后,北京将大规模推广屋顶绿化。公共机构所属建筑,在符合建筑规范、满足建筑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建筑层数少于12层、高度低于40米的非坡屋顶新建、改建建筑(含裙房)和竣工时间不超过20年、屋顶坡度小于15度的既有建筑,应当实施屋顶绿化。将屋顶绿化建筑层数定在12层、40米以下,主要出于北京气候条件的考虑,12层以下、低于40米的屋顶高度,在风速、温度等各方面相对适宜植物生长。公共建筑的新建或改建项目,符合条件但未将屋顶绿化纳入项目设计的,规划部门将不予审批。新政策对开展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还明确了鼓励措施。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1984年首次建设屋顶绿化以来,首都已经陆续在中央机关、医院、学校、居住区推广屋顶绿化150万平方米。北京市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完成100万平方米的立体绿化任务,今年计划完成20万平方米的立体绿化任务。根据义务植树尽责率折算办法,每认建一平方米屋顶绿化可折算3株植树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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