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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已救助144名流浪未成年人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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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1 15:33: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亚心网讯 (记者 张冬梅) 从4月20日至6月17日,新疆已从内地接回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144名。在年底以前,新疆将把内地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全部接回。
  5月20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从4月23日开始至5月1日,自治区派出代表团分别和19个对口援疆省(市)进行走访,任务就是将所有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接回新疆。自治区民政厅积极与内地各省市区民政部门协调对接,争取内地省市的支持和帮助,已于27个省市区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对接签订了《关于开展救助保护内地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工作协议》。
  同时,新疆救助管理站指派专人与各省市区指定救助管理站对口衔接协调,及时掌握被救助人数和返疆安排,制定接返方案,对承担接返任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时安排13批54人次赴内地接回流浪儿童,根据需要派人到内地指定救助管理站协助工作,做到接返工作的各环节衔接有序、畅通安全、迅速有力。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周俊林说,各地民政部门、救助管理站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喀什地区、伊犁州、哈密地区、昌吉市等6个救助管理站先后共派7名干部,协助自治区救助管理站赴内地开展接返工作。在年底以前,我区将把内地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全部接回,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并建立起长效救助保护工作机制。
  自治区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协调各省区市,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流浪未成年人信息交流制度,形成“双方互动,共同协商,密切配合,解决问题”的长效协调领导机制,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建立救助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确定接返方案,确保各环节衔接有序、畅通安全、迅速有力。
  为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流出,民政厅将全力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拐骗操纵新疆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与综治、公安等部门协作,坚持定期回访制度,进一步落实内地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坚持“一家一情、一孩一策”的方式方法,从源头上堵住未成年人外流通道。
  同时,加快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和设施设备的完善,已建成的项目要立即投入使用;正在建设的争取早日完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全面服务,形成集“收、养、管、教、送”于一体的救助保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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