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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钉子户担心遭强拆用砖头砸伤人被判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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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09:25: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武汉男子童贻鸿在双井派出所门前准备自首。本报记者 杨杰 摄 (资料图片)


  “链接标记男子担心遭强拆砸伤人进京自首[/url]”追踪
  本报讯 (记者杨万国)昨日,记者从武汉方面获知,去年11月进京“自首”的武汉被拆迁户童贻鸿,日前被武汉洪山区法院一审判刑4年,判赔19万余元。
  担心被强拆 砸伤人后自首
  武汉洪山区居民童贻鸿,因不同意房屋拆迁方案,拒绝搬迁。去年11月18日,童贻鸿在自家楼顶守护房子时,看到一群人和机械“冲向房子”,因担心房子被强拆,就从楼顶丢砖头,致一人被砸伤。伤人后的童贻鸿赶到北京,于同年11月20日到北京市公安局双井派出所“自首”。
  法院近日判其4年
  记者刚刚获取的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指控,2010年11月18日下午3点,童贻鸿在自家楼顶,看到武汉峰惠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该房附近施工,童以为是前来强拆其房的,为了吓唬走人,童从楼顶扔下多块水泥砖块和自制燃烧瓶,砸伤罗广(又名罗梅)头部。经法医鉴定,属重伤。
  法院认定,2010年11月9日,武汉康恒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武汉峰惠土石方公司,签订深基坑土石方开挖专项施工合同。事发时,峰惠公司熊宗勇等人到场平整土方,清运杂物。童贻鸿扔砖块,砸伤罗广。
  今年5月17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作出判决。
  法院没有采纳辩护律师王才亮的“正当防卫”辩护意见。法院认为,熊宗勇等人按合同要求到场施工,不是强拆,施工机械没有接触到童家房屋,童不构成正当防卫。
  律师称伤者等人来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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