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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制止查处“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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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10:11: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新网北京5月12日电 (记者 阮煜琳)国土资源部12日表示,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已建、已售“小产权房”用地不得受理其土地登记,不得以任何方式补办土地审批手续。已查清是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小产权房”的,一律停建停售,分类调查处理。
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对于已建、已售“小产权房”用地不得受理其土地登记,不得以任何方式补办土地审批手续。
同时,对已查清是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小产权房”的,应一律停建停售,依法依规分类调查处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土地执法监管措施,有效预防和杜绝借新农村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小产权房”的行为。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及时供应。严格控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标准,以有限的土地资源增加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类房型建设标准。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为主。
国土资源部利用司官员12日在北京对记者说,严禁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公共租赁住房。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建设行为,未经国土资源部批准,一律不得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严格规范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兴建保障性住房行为。
国土资源部官员表示,今年5月底,国土资源部将以保障房供地为重点开展抽查,6月份,督促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开展检查,督促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进度,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等影响划拨土地供应的问题,12月底前总结考核各地落实情况。 推荐微博: 故宫 两依藏博物馆 国家博物馆 国家大剧院 圆明园遗址公园全部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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