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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达汽车救援漫天要价 北京交管局否认"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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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5 14:51: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月3日,有媒体报道称福安达汽车救援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安达)拖车41公里竟收取5000元费用,堪称“天价”。而且,上述公司还被曝系怀柔交管部门“唯一指定”拖车公司,一时舆论哗然。
  据称,2010年9月3日,北京市的许女士驾车出城办事,汽车行使在京承高速48公里处,发生了侧翻,许女士轻伤。
  交警到场后,首先拨打120送许女士去医院治疗。到医院后,许女士接到通知,车辆已被福安达拉走。当时,拖车未征求她的意见。
  然而,在许女士去福安达取车时,突然傻眼了,摆在她面前是5000元的拖车费用。对方告知,必须先交纳,才能提走车。
  交纳拖车费后,许女士又找到保险公司。这家公司同样用拖车将车辆拉到修理厂,80公里的距离,总共费用才花去800元。
  许女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交警告诉她福安达是怀柔区交警支队指定的唯一拖车公司。
  根据许女士的说法,北京邦远律师事务所李金华律师昨日 (5月4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如果确实有文件证实怀柔交管部门指定该企业作为唯一企业进行交通事故救援,这种做法不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建的北京市企业信用网上,记者查询到,福安达成立于2000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方志军。坊间称,福安达员工只有12人。
  昨日,记者就此事多次致电福安达。然而,均未联系上方志军。“我们是干活儿的,对这一情况不清楚。”一名自称福安达工人的人士告诉记者。
  随后,北京市交管局怀柔区支队工作人员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支队并未批准福安达公司为 “唯一指定拖车公司”,“我刚给科长打了电话,科长不在。我们区县一级没有指定的权力,只是进行了推荐,该公司是上报市交管局批准的。”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此后,记者又联系北京市交管局新闻处,交管局否认系自己批准。“市交管局只是二级局,也没有这样的权力。而且这也不是公安部门一个单位能够批准的。”市交管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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