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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驰股份上市不满一年 伪造董事会决议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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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 15:57: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怪事一桩,没开董事会,却能发出董事会决议公告!
  这样无视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随意伪造董事会决议公告的事情就发生在上市未满1年,深处破发窘境的兆驰股份(002429,收盘价24.63元)身上。
  伪造决议被罚
  兆驰股份今日公告称,2011年2月18日,深圳证监局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予以批评的决定》。该决定指出,2011年2月16日,深圳证监局对兆驰股份进行了公司治理专项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其2011年2月15日公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兆驰股份并未实际召开此次董事会会议,没有向公司董事、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没有审议议案的表决票,董事会会议决议的董事签字页中部分董事的签字系伪造,公司公告的信息内容存在虚假。
  深圳证监局认为,兆驰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证jian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认为公司董事长顾伟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董秘叶永青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顾伟、董秘叶永青予以批评,通报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公司多位董事也遭到证jian会谴责。公司独立董事方建新、董事康健、连兴、全劲松在知悉公司董事会会议未召开的情况下,不仅未提出反对意见,而且仍配合公司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后,独立董事熊志辉、邓伟明、董事姚向荣、余庆未关注公司公告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的情况,也没有向监管部门主动报告。
  上述董事规范履职意识淡薄,诚信缺失,未能履行勤勉义诚信缺失,未能履行勤勉义务。
  重新通过该决议
  《每日经济新闻》查阅了2月15日兆驰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其内容只有一项《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当时公司发文称,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成长期,未来将会产生大量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一年的开证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6亿元,期限为一年的贸易授信额度。
  而在审议结果前,公司还表示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显然,从当前情况来看,兆驰股份是因为申请授信额度的事情造假。
  最终,经兆驰股份董事会讨论决定,依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公司将给予董事长顾伟、董事康健、连兴、全劲松、姚向荣、余庆,独立董事方建新、熊志辉、邓伟明和董秘叶永青责令改正并作检讨以及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的处理,给予董事长顾伟罚款5000元、董秘叶永青罚款3000元的处罚。
  值得关注的是,兆驰股份于2月25日重新召开董事会,正式通过了之前的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原本通过正常程序可以完成的事情,兆驰股份居然伪造作假,实在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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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 19:20: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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