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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维特根斯坦(申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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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7 10:12: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但是,这样看来,似乎在一个人说“给我拿一块石板来”时,他能够使这个表达意味着与“石板!”这一单个的词相对应的一个长语词——那么,能不能有时让它作为一个词,有时又让它作为四个词 呢?人们通常是如何意指它的呢?——一我想我们将会倾向于说:当我们在同其他诸如“给我取一块石板来!”“给他拿一块石板去”“拿两块石板来”这样的语句相对照着使用它时,也就是说,在同那些在不同的结合中包含着我们的命令中的单个词的语句相对照着使用它时,我们就把这个语句当作是四个词的语句。——但是,同别的语句相对照着使用一个语句是怎么一回事呢?这是不是意味着这些语句索绕于我的脑际呢?所有别的语句都那样吗?是在我说出这一个语句的同时呢,还是在此之前或在此之后呢?———不。尽管这种说明对我们很有一些诱惑力,但我们只要稍稍想一想实际发生的情况,就知道在这里我们走上了歧途。我们说,相对照于其他语句我们使用这个命令。因为我们的语言包含着其他那些语句的可能性。一个不懂我们的语言的外国人,如果经常听到有人发出这样的命令:“给我拿块石板来!”他就可能会相信整个这一串声音就是一个词,也许相当于他的语言中表示“建筑石料”的那个词。这样的话,如果他本人发出这个指令,他也许会以不同的发音来给出,而我们则会说:他发出这个命令的声音非常古怪,那是因为他把它当成一个单个的词了。——但是,这样的话,在他念出这个声音时,他的心中是不是进行着某种不同的东西,某种同他把该语句设想为一个单个的词这一事实相应的东西呢?——要么他心里进行着相同的东西,要么进行着不同的东西。当你发出这个命令时,你心里进行着的是什么呢?在你说出这个命令的同时,你是不是意识到它是由四个词组成的呢?当然,你掌握了这一语言——它也包括那些其他的语句——但是,‘掌握了”是不是在你说出这个语句的时候发生的某种东西呢?——而我已承认,外国人如果把一个语句设想成另一个样子,就很可能把它念成另一种声音;但是,我们所说的他的错误观念不一定就得和他说出命令时发生的任何东西有关。10e
语句之为“省略的”,并不是由于它省略了我们在说出它来的时候我们所想着的什么东西,而是由于它是缩短了的——同我们的语法的某个特定范型相比而言。——当然,人们对此会反驳说:“你承认缩短了的和没有缩短的语句具有相同的意思。——那么,这个意思是什么?这个意思有没有语词的表述?”——但是,语句之具有相同的意思这一事实,难道不就在于这些语句具有相同的用处吗?(在俄语中,人们不说“石头是红的”而说“石头红” ;他们会感到意思中少掉了系词或者会在思想中把系词加上去吗?)
ZI.请想象一种语言游戏k发问,B报告一堆石板或石块的数目,或者报告堆放在如此这般的一个地方的建筑石料的颜色和形状。报告可以是这样的:“五块石板。”那么,“五块石板”这个报告或陈述与“五块石板!”这个命令之间有什么区别呢?这就是这些词之“说出”在语言游戏中所起的作用了。毫无疑问,说出它们时的语调和表情,以及许多别的东西,都是不同的。但是,我们也可以想象语调是相同的——因为命令和报告都可以用各种各样的语调和各种各样的面部表情说出来——区别仅仅在于应用的场合。(当然我们可以用“陈述”、“命令”这些词来表示语句和语调的语法形式;事实上,我们的确把“今天的天气不是很好吗?”称为问题,可是它是作为一个陈述来使用的。)我们可以想象一种语言,其中所有的陈述都具有强意疑问句的形式和语调,或者所有的命令都有“你是否愿意……?”这样的问话形式。也许人们会说:“他所说的虽然具有问话形式,但实际上是一道命令”,——也就是说,它在语言实践中具有命令的功能。(同样,当人们说“你将要这样做”的时候,他不是把这句话当作一个预言,而是当作一个命令。那么,是什么东西使它成为预言或成为命令的呢?)
22.弗雷格认为,每一个断言都包含着一种假定作为被断定的东西。这种看法实际上依据的是我们的语言中存在的如下的可能性,即每一个陈述都可能写成“经断定有情况,是如此这般的”(Es wird behauptet,daß das und das der Fall ist.)这样的形式。——但是“有情况是如此这般的”(daß das und das der Fallist)并不是我们语言中的一个语句——因为它还不是这种语言游戏中的一个步骤。如果我不是把它写成“经断定有……”,(Es wird behauptet,daß……)而是写成“经断定:情况是如此这般的(Es wird  behauptet:daß das und das der Fall ist),那么,“经断定”(Es wird behauptet)这三个词就完全成了多余的了。11e
我们也完全可以把每个陈述写成问题后面跟着一个“是的”这样一种形式,例如:“天在下雨吗?是的!”这是不是表明每个陈述都包含一个问题呢?
当然,我们有理由使用一种断言记号以与例如问号相区别,或者,如果我们想要把一断言同一种虚构或假定相区别。如果人们认为断言是由斟酌和断定这两个行为(赋予真值或类似的行为)构成的,并认为我们差不多就像按照乐谱唱歌那样按照命题记号来实行这些行为,那就错了。诚然,大声地朗读或轻声地吟读书面语句是可以同按乐谱唱歌相比的,但意指(思考)被朗读的语句就不能与之相比了。
弗雷格的断定记号强调了语句的开始。因此,它的作用就像句号一样。它把整个圆周句同圆周句中的一个子句区别开来了。如果我听到某人说“天在下雨”而不知道我是否已听到了该圆周句的开始和结束,那么对我来说这个语句根本还不是交流手段。
23.那么,一共有多少种语句呢?比如说,断言、问题和命令?——有无数种:我们称之为“符号”、“词”、“语句”的东西有无数种不同的用途。而这种多样性并不是什么固定的、一劳永逸地给定了的东西;可以说新的类型的语言,新的语言游戏,产生了,而另外一些则逐渐变得过时并被遗忘。(我们可以从数学的演变得到有关这一事实的一幅粗略的图画。)
在这里,“语言游戏”一词的用意在于突出下列这个事实,即语言的述说乃是一种活动,或是一种生活形式的一个部分。
让我们通过下列的以及其他的例子来看看语言游戏的多样性。
下命令,服从命令——
请想象一幅画画着一个拳击手摆着一种特定的拳击姿势。那么这张画可以用来告诉某个人应当怎样站立,应当采取怎样的姿势,或者他不应当采取怎样的姿势,或者是告诉他某个特定的人曾经站在某个地方,等等。人们也可能(用化学语言)把这张画称为命题基(proposition-radical)。这多半就是弗雷格对“假定”的想法。
描述一个对象的外观,或给出对它的度量——从一种描述(一张绘画)构造一个对象——
报告一个事件——12e
就一个事件进行推测——
形成并且检验一个假说—一
用图表来表示某个实验的结果——编故事,讲故事——
演戏——
唱一段歌——
猜谜——
编笑话,讲笑话——
解应用算术题——
把一种语言翻译成另一种语言——
提问、致谢、诅咒、问候、祈祷。
——把语言中的工具以及这些工具的使用方式的多样性,把词和句的种类的多样性,同逻辑学家们(包括(逻辑哲学论)的作者)所谈论的有关语言结构的东西进行比较,那是很有趣的。
24.如果你不是时刻记住语言游戏的多样性;那么你也许会要提出这样的问题:“什么是问题?”——它是不是一个“我不知道如此这般”的陈述呢?或者是一个“我希望别人会告诉我……”的陈述呢?或者,它是不是对我对某事没有把握时所处的精神状态的描述呢?——“救命!”这一声喊叫是不是这样一种描述呢?
想想看,有多少不同种类的东西被叫做“描述”:通过物体的坐标对它的位置的描述;对一种脸部表情的描述;对一种触觉的描述;对一种情绪的描述。
你当然可以用陈述或者描述的形式来代替问句通常所采取的形式:“我想知道,是否……’”或者“我怀疑是否……”——但是,这丝毫没有使不同的语言游戏更接近一些。
这种变换形式的可能性,例如将所有的陈述句改变成以“我想”或“我相信”开头的语句(这样就似乎成了对我的内在生活的描述)的可能性,所具有的意义在另一个地方会变得更加清楚。(唯我主义。)
ZS.人们有时说,动物之所以不说话是由于它们缺乏那种精神能力。而这意味着:“它们之所以不说话是因为它们不思考。”但是——它们只是不说话而已。更恰当地说,它们不使用语言——如果我们把最原始的语言形式排除在外。——命令、提问、叙述。聊天如同走路、吃、喝、游玩一样,是我们的自然史的一部分。
26.有人认为,学习语言就是给对象命名。也就是,给人、给形状、颜色、痛觉、情绪、数等等以名称。再说一遍——命名就如同13e给一样东西贴上标签。人们可以说,这是为使用词作准备。但是,什么是为之作准备的东西呢?
27.“我们先给事物命名,然后才能谈论它们:才能在谈话时提到它们。”——似乎只要有命名活动,就给定了我们下一步要做的事情。似乎只存在一件事,叫做,谈论一个事物”。然而事实上
我们用语句做大量的各种各样的事情。请想一想,光是惊呼就有完全不同的功能。
水!
走开!
哎唷!
救命!
好极了!
不!
难道你们仍然想把这些词叫做“对象的名称”吗?
在语言(2)和(8)中,并没有问及事物的名称这样的事。我们可以说,询问名称,以及与之相关的实指定义,本身就是一种语言游戏。那实际上就是说:我们从小就被训练来问:“那叫什么?”——作为对此的回答,随之而来的便是名称。还有一种为某个东西发明一个名称的语言游戏,就是说,“这是……”然后就使用这种新的名称。(例如,儿童就是以这样的方式给他们的布娃娃起名字,然后谈论它们并且同它们谈话的。想想看,在这种情况下,用人的名字来称呼被命名者是多么独特!)
28.人们可以用实指的方法来定义一个人名,定义一种颜色的名称、一种材料的名称、一个数目的名称或者一方位的名称等等。指着两颗核桃说,“那就叫做‘2’”——这种对2这个数的定义是完全确切的。——但是,“2”怎么能用这种方式来定义呢?被告知这种定义的人并不知道人们要称之为“2”的是什么;他会认为“2”就是给予这一组核桃的名称!——他可能这样想,但也许不这样想。反过来,当我打算给这一组核桃起一个名字的时候,他也可能将它错误地理解为一个数目字。同样,当我对一个人的名字给出一个实指定义时,他也可能把这个名字当作一种颜色的名称,一种种族的名称,甚至把它当作一方位的名称。这就是说,在每一个场合中,对实指定义都可能作各种各样的解释。14e
29.也许你会说:对2只能以下面这种方式下实指定义:“这个数叫做‘2’”。因为,在这里“数”这个词就表明了我们把词“2”归在语言中和语法中的什么地方。但是这意味着,在实指定义能被理解之前“数”这个词先得被说明。——在上面的定义中,“数”这个词的确表明了这种位置;表明了我们把这个词摆在何种岗位上。我们为了避免误解,可以这样说:“这种颜色叫做某某”,“这个长度叫做某某”等等。这也就是说,有时误解是以这种方式来防止的。但是,对“颜色”或“长度”等词难道只能做这样的理解吗?——现
一个人能不能通过指着一个不红的东西来定义“红”这个词呢?那就如同一个人要对另一个德语不怎么行的人说明“谦虚”这个词时,指着一个狂妄自大的人说,“那个人是不谦虚的”。若说这种定义方法含糊不清,那并不能作为反对这种方法的论据。任何定义都可能被误解。
但是,完全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还要把这叫做“定义”吗?——因为当然,即使它具有相同的实用结果,对学习者产生相同的效果,但它和通常被我们叫做“红”这个词的实指定义的东西在演算中所起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在我们必须对它们做出说明。——因而,用别的词来说明它们!在这一说明之链中,最后的说明是什么呢?(不要说:“没有一条‘最后的’说明”。那就好像你宁可说:“这条路上没有一座最后的房子;人们总能再造上一座新加的房子”。)
在对2的实指定义中词“数”是否必需取决于没有它别人是不是会把这个定义理解得同我所希望的不一样。而这当然又取决于给出定义时所处的环境,也取决于我对之给出定义的那个人。
至于他如何。理解”这个定义;则可以从他对被说明的词的使用方式中看出。
30.这样人们会说:当一个词在语言中起的全部作用都很清楚时,实指定义便说明了它的用法——即意义。因此,如果我知道某人想要对我说明一个颜色词,那么,“那就叫做‘乌贼墨’”这个实指定义就会帮助我理解这个词。15e——你可以这样说,只要你不忘掉,“知道”或“清楚”这些词有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一个人若要能问及一个东西的名称,他必须已经知道(或者能够做)某种事情。但是,他必须知道的是什么呢?
31.如果一个人把国际象棋中的王指给另一个人看并且说:“这就是王”,这并没有告诉他这颗棋子的使用—一除非他已经知道这种游戏的规则而仅仅不知道最后这一点:王的形状。你可以。想象他已经学会游戏的规则但从来没有见过实际的棋子。在这里棋子的形状同一个词的声音或形状相对应。
也可以想象某个人学会了游戏而从来没有学过或构写过规则。他最初可能是通过观看学过非常简单的棋类游戏,然后逐步学会越来越复杂的棋类游对乙也可能有人给他说明过“这就是王”,——比如当某人给他看具有他所不熟悉的形状的棋子时。但即使这一说明告诉了他这一棋子的用法,我们可以说那也只是因为它的位置已经准备好了,或者:只有在它的位置已准备好了的情况下我们才说这个说明告诉了他它的用法。在这个例子中,情况之所以如此。并不是因为我们给他说明的那个人已经知道了规则;而是因为在另一种意义上他已经掌握了一种游戏。
让我们进一步来研究下面的例子:我在向某个人说明国际象棋、开始,我指着一个棋子说;“这是王,它可以像这样走,……等等。”在这个例子中,仅当学习的人已经“知道游戏中的一个棋子是什么”时,我才会说:“这是王”(或者“这叫做‘王”’)这些词是一个定义。也就是说,如果他已经玩过别的游戏,或者看过别人玩“而看懂了”——以及类似的事情。进一步,也只有在这些条件之下,他才能够在学习这种游戏的过程中恰当地问道:“你把这叫做什么?”——也就是,把游戏中的这颗棋子叫什么。
我们可以说,只有知道怎样用一个名称做某种事情的人才能有意义地问起这个名称。
我们可以想象一个被问的人回答说:“请你自己确定这个名称”——这样,提问的人就必须自己来对付一切了。
32.一个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家,有时他会从当地居民给他的实指定义中学习他们的语言;而他将常常必须猜测这些定义的意义,有时就猜对了,有时就猜错了。16e
因此,我想,我们可以说:奥古斯丁描述的学习人类语言的过程就好像儿童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家,而且不懂该国的语言;也就是说,就好像他已经有了一种语言,只不过不是这个国家的语言。或者也可以说,似乎这个孩子已经会思考,只不过还不会说话。这里的“思考”就意味着某种“自言自语”。
33.但是,假定有人要反对说:“要理解一个实指定义必须先已掌握一种语言游戏,这种看法是不对的:你所需要的一切——当然!——就是要知道(或猜出)那个作说明的人指着的是什么。比如说,他指着的是这个对象的形状,还是它的颜色,还是它的数量,等等。”——那么,怎样才算是“指着它的形状”或者“指着它的颜色”呢?请指着一张纸——现在指着它的形状——现在指着它的颜色—    —现在指着它的数量(这听起来很怪)。——你怎么做诸如这样的事呢?——你会说,每一次你指的时候,你所“意指”的是不同的东西。如果我问,那怎么才能做到呢?你就会说,你把注意力集中在颜色上,集中在形状上,等等。但是,我还要问,那怎么才能做到?
假定某个人指着一只花瓶说,“看看那美妙的蓝色——好处倒不是它的形状。”——或者说:“看看这美妙的形状——它的颜色倒没什么。”无疑当你受到这两种吸引而行动的时候,你将会做某种不同的事情。但是,当你把注意力指向颜色时,你是否总是做同样的事呢?想象各种不同的情况!兹略举数例:
“这种蓝色同那边的蓝色是一样的吗?你看出什么差别来没有?”——
你在调和颜料时说,“很难调出这块天空的蓝色。”
“天变得晴朗了,你已经可以又看到蓝天了。”“请看看这两种蓝色有什么不同的效果。”
“你看到放在那儿的蓝皮书吗?把它拿到这儿来。“这种蓝色光信号意味着……”
“这种蓝色叫什么?——是不是叫‘靛青’?”
你有时为了注意色彩而用手遮住物体的轮廓,或者不去看物体的轮廓,或者有时凝视着对象并且试图回想以前你在哪儿见到过那种颜色。
你为了注意形状,有时描绘它,有时眯起眼使色彩看不很清楚,还有许多别的方法。我要说的是:这就是当一个人‘把注意力指向这或指向那’时所发生的那类事情。但光是这些事情本身还不足以使我们说某个人在注意形状、颜色等等。17e正如象棋中的一着棋不单纯是在棋盘上以如此这般的方式移动一个棋子——也不是在于移动棋子时动作者的思想和感觉,而是在于我们称为“下一盘象棋”或“解一个棋局问题”等的那种情境。
34.假定某个人说;“当我注意形状时,我总做同样的事情:我的眼睛随着物体的轮廓移动并且我感觉到……”。假定此人为了给另一个人以实指说明:“那就叫做‘圆”’,就指着一个圆的对象并且具有了所有这些经验,这时难道那个听的人就不会仍旧把这个说明作另一种不同的理解吗?即使他看到了对方的眼睛随着物体的轮廓移动,而且还感到了对方所感到的东西?这也就是说:这种‘解释’可能也在于他现在如何使用这个词;例如,当人家对他说:“指出一个圆”时,他指的是什么。——因为,无论是“以如此这般的方式来意指该说明”这个表述还是“以如此这般的方式来解释该说明”这个表述,都不代表那伴随着给出和听到这个说明时所发生的过程。
35.当然,存在着可以被称为例如,“指向形状”的“示性经验”的东西。例如,在指点的同时用手指或眼睛追随物体的轮廓。——但是这并不发生在我“意指形状’的一切场合,也没有任何另一种示性过程在所有这些场合中都发生。——此外,即使有某种这类过程真的在所有场合发生,是否我们应当说“他指着形状而不是指着颜色”,那也仍然要取决于环境——也就是取决子在指之前或指之后发生的情况。
因为,“指着形状”,“意指形状”等等说法与下面这些话的用法是不同的:“指着这本书(而不是那本书)”,“指着这把椅子,而不是这张桌子”等等。——只要想一想,我们学习“指这件东西”,“指那件东西”这些词的使用同学习“指颜色而不是指形状”,“意指颜色”等词的使用是多么不同。
再说一遍: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在我们指向“形状”或指向“数”时,的确有各种指的方式和示性经验。之所以说它们是“示性的”是由于在形状和数被“意指”时这些经验常常(并不总是)重行发生。但是,你是不是也知道下面这种示性经验呢:把一颗棋子作为一颗棋子来指点?18e人们当然可以说:“我的意思是,这颗棋子叫做‘王’,而不是我正指着的这个特别的小木块叫做‘王’”。(辨认、希望、回忆等等)
36.我们在这里的做法也就是在许许多多类似的情况下的做法:因为我们不能规定哪一种身体动作是我们称之为指着形状(而不是指着譬如颜色)的活动,所以,我们便说,与这些词相对应的是一种精神的【心理的、理智的】活动。
在我们的语言暗示有一个身体而却并没有身体的地方,我们就会说那儿有一个精神。
37.在名称和被命名的东西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呢?——这种关系到底是什么呢?请你看一看语言游戏(2)或另一种语言游戏:在其中,你能看到这一关系赖以实现的那类东西。特别是,这一关系很可能就存在于下面这些事实中:我们在听到该名称时便在心中唤起被命名的东西的图象;把名称书写在被命名的东西上;或者是在指着那个东西时发出那个名称的读音来。
38.但是,比如说,在语言游戏(8)中,词“这”是什么东西的名称呢?在“那就叫做……”的实指定义中词“那”又是什么东西的名称呢?如果你不想制造混乱,那么你最好还是根本不要把这两个词叫做名称。——可是,说来也怪,词“这”曾被叫作唯一的真正名称;而其他所有被我们称为名称的东西只是在一种不确切的、近似的意义上的才是名称。
这种奇怪的看法源起于一种可以说使我们的语言的逻辑崇高化的倾向。对这个问题的恰当的回答是:我们把一些十分不同的东西都叫做“名称”;19e “名称”一词被用来表征一个词的许多不同种类的使用,它们以许多不同方式彼此关联;——一而词“这”所具有的那类使用却不在其内。
的确,例如在给出实指定义时,我们常常指着一个被命名的对象并说出该名称。同样,例如在给出实指定义时,我们说“这”这个词并指着一个东西。而且,词“这”常常在一个语句关联中占有和名称相同的位置。但是,名称的特征恰恰就是:名称是用实指表达式“那是N”(或“那就叫作‘N’”)来定义的。但是,我们是不是也给出下面这样的定义:“那就叫作‘这’”,或“这就叫作‘这’”呢?
与这种情况相联系的是把命名看作一种多少可以说是神秘的过程。命名似乎是一个词同一个对象之间的一种奇特的联
“那是蓝的”这几个词有时被意指为是对某个人正指着的对象的一个陈述,有时又被意指为对“蓝的”这个词所作的一种说明,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在第二种情况下人们实际上意指的是:“那就叫做‘蓝的’”。——那么我们能不能在一个时候把“是”这个词意指为“叫作”,把“蓝的”这个词意指为“‘蓝的”’;而在另一个时候把“是”真正意指为“是”呢?
也很可能有人会从原来被当作一条消息的东西中得出了对词的说明。【边注:在这里潜藏着一种意义重大的迷信。】
我是不是能够说着“市布布”而意指“如果天不下雨我就要去散步”呢?——只有在一种语言中我才能用某种东西来意指某种东西。这就清楚地表明,“意指”这个词的语法不同于“想象”以及诸如此类的表达式的语法。
结。——而且当哲学家盯着他面前的对象并且多次地重复一个名称或者甚至只重复“这”这个词,企图以此来揭示名称和事物之这种关系时,你真的就得到了这种奇妙的联结。因为,当语言休假时, 哲学问题就产生了。在这里,我们可能真的会幻想命名是心灵的某种奇异的活动,好像是对一个对象施行的洗礼。而且我们好像还能够对这个对象说“这个”一词,用它去称呼它——对这个词的这样一种奇怪的使用,无疑地只有在搞哲学的时候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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